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省级配套资金,增补建设内容合同公告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省级配套资金,增补建设内容合同公告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省级配套资金,增补建设内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7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星财采计[2024]0055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省级配套资金,增补建设内容)

(2)采购计划编号:娄星财采计[2024]0055

(3)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杉山镇高坪村、花溪村、集和村、木山村、农联村、石底村、同安村、镇南村。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科技推广措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肖谱春。

(6)联系电话:158*****177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叁佰柒拾捌万陆仟玖佰陆拾捌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形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施工单位进场施工7天后,按照中标合同金额预付20%工程款,进场施工不及时,人员、材料组织准备不充分,施工面开展不够等不予拨付;第二次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的60%后按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80%支付(扣除预付款);第三次付款:组织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第四次付款: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结论的97%,余3%保金一年后支付。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 10 月 23 日,完成日期:2025年 1 月 22 日。总日历天数: 9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约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活动。

(2)验收方式: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 10 月 23 日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采购人执 叁份,供应商执 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 10 月 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乙方:(公章)湖南恒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广亭 法定代表人:刘湘黔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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