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甘教助[2024]52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审、公示,学生处审查,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定念芳芳等18名同学为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获得者。现将获奖学生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老师和同学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及其他方式向校纪委或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监督电话及邮箱:

校纪委: ******* ;jw@gsupl.edu.cn

学生处: *******152*****410*********@qq.com

附件: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获得学生初审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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