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分标编号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CY1124SFF05-GZF005 | 包1 | 嘉兴百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12 | 包1 |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26 | 包1 | 嘉兴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27 | 包1 | 浙江清波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30 | 包1 | 浙江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33 | 包1 | 石家庄远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CY1124SFF05-GZF034 | 包1 | 杭州杰创电器技术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39 | 包1 | 杭州佳华科技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40 | 包1 |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
CY1124SFF05-GZF045 | 包1 | 杭州佳华科技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47 | 包1 | 西安交通大学 |
CY124SF05-GZF048 | 包1 | 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
CY1124SFF05-GZF049 | 包1 | 上海电力大学 |
CY1124SFF05-GZF052 | 包1 | 浙江理工大学 |
CY1124SFF05-GZF056 | 包1 | 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 |
CY1124SFF05-GZF057 | 包1 | 浙江安沃标牌标识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F058 | 包1 | 杭州征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G002 | 包1 |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CY1124SFF05-GZG005 | 包1 | 浙江诚辉建设有限公司 |
国网浙江电力嘉兴供电公司 2024 年省管产
业第十次服务类授权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 CY1124SFF05)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浙江电力嘉兴供电公司 2024 年省管产业第十次服务类授权公开招标采
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CY1124SFF05-GZF005
CY1124SFF05-GZF012
CY1124SFF05-GZF026
CY1124SFF05-GZF027
CY1124SFF05-GZF030
CY1124SFF05-GZF033
CY1124SFF05-GZF034
CY1124SFF05-GZF039
CY1124SFF05-GZF040
CY1124SFF05-GZF045
CY1124SFF05-GZF047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嘉兴百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云电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清波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浙江久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石家庄远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杰创电器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佳华科技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
心支公司
杭州佳华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CY1124SFF05-GZF048
CY1124SFF05-GZF049
CY1124SFF05-GZF052
CY1124SFF05-GZF056
CY1124SFF05-GZF057
CY1124SFF05-GZF058
CY1124SFF05-GZG002
CY1124SFF05-GZG005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包 1
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上海电力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
浙江安沃标牌标识有限公司
杭州征程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诚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
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
动的正常进行。
代理机构: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博创物资分公司
嘉兴恒创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3-82426453
嘉兴恒创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博创物资分公司联系电话:0573-82222710
2024 年 11 月 0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