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派出所等19处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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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城派出所等19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城派出所等19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城派出所等19处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延续6个月合同,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变更金额:与原合同金额一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受招标程序影响,需延续6个月服务合同。区财政局已批复《龙华区财政局关于申请延长龙城派出所等19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的复函》。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国鸿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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