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科技项目验收公示苍科验字2024第S26号
苍南县科技项目验收公示苍科验字2024第S26号
项目名称 | 基于数据库分析胸痛救治单元对STEMI救治的影响 | ||||||
项目编号 | 2022S06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8日 | ~ | 2024年11月14日 | ||
完成单位 | 苍南县人民医院 | ||||||
主要完成人员 | 范兴恳、谢珊珊、潘成蜂、吴宝石、陈志坚、陈学秀、张贻平 | ||||||
组织验收单位 | 苍南县科学技术局 | ||||||
验收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 验收地点 | 行政中心5F-3会议室 | ||||
验收组成员 | 项延郡、王荣、缪克强、金尚福、金孟梓 | ||||||
验收意见 | 2024年10月31日,苍南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人民医院承担的《基于数据库分析胸痛救治单元对STEMI救治的影响》(项目编号为2022S06)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答疑、质询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该项目通过对胸痛中心数据库2019年10月至2023年9月间收治的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的回顾性分析,根据患者属地乡镇是否建设胸痛救治单元,分为观察组(有救治单元)和对照组(无救治单元),对比分析发病至首次医疗接触(SO-to-FMC)时间、首份心电图完成时间及住院日、住院总费用、住院期间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等。结果显示观察组SO-to-FMC时间、首份心电图完成时间显著短于对照组,住院日、住院总费用显著低于对照组,住院期间LVEF显著高于对照组。 3.该项研究表明了胸痛救治单元建设有利于STEMI的救治,改善预后。 4.该课题组已发表论文2篇。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 ||||||
备注 | 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苍南行政中心523室 受理电话:******** |
标签: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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