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WH230SZ24ZX3093

标段名称

南陵县开发区(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WH230SZ24ZX******-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及电话

马成龙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海情 188*****33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单位名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82.2%

项目负责人

彭承明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宣城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

2. 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目(一期)全过程项目监管咨询服务;

3. 同江市城镇排水管网更新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繁昌区安定河区域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奖项

1.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优秀成果三等奖;

2. 广成河东路景观大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2018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芜湖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82.33%

项目负责人

江强斌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和县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21年衢州市主城区雨污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奖项

1.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2.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鑫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投标报价(%)

83.5%

项目负责人

谷琦

证书编号:建【造】111*****001656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期(天)

36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南陵经济开发区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 旌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3. 泾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 全过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主管网和农村污水)EPC全过程咨询项目

规定公示的
投标人业绩奖项

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优秀成果奖”;

2. 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评标基准价:82.45%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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