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村焦庄组7.38亩土地发包
高扬村焦庄组7.38亩土地发包
乡镇(街道) | 吴桥镇 | 村(社区) | 高扬村 |
组别 | 焦庄 | 登记日期 | 2024-11-06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7.38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概况1、名称:高扬村焦庄组7.38亩土地发包。2、地点: 吴 桥 镇 高 扬 村。3、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高扬村焦庄组农田7.38亩,承包土地的价格为每年每亩517元【含地下水费及抗旱排涝17元/亩/年】,承包金每年合计人民币:叁仟捌佰壹拾伍元肆角陆分(小写:3815.46元/年);村管理服务费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每年合计人民币:叁佰陆拾玖元整,(小写:369元/年)。4、承包要求: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土地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享有对承包田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用途,不得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行为。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承担因农作物种植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机电排灌费、水利工程水费,国家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如遇国家、镇、村集体需要土地时,承包人需无条件放弃承包权。5、支付方式:首次签订合同时缴纳下年全额租金,同时缴纳用地保证金。今后也采用先缴纳租金后用地的方式进行,支付时间为每年的11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土地承包费,不得拖欠。6、承包年限:4年。7、流转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高扬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郭姚新桥北路 南至:沙桥路 西至:村庄路 北至:江二村庄路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所有权人 |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高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2024-11-08 10:03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1、名称:高扬村焦庄组7.38亩土地发包。2、地点: 吴 桥 镇 高 扬 村。3、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高扬村焦庄组农田7.38亩,承包土地的价格为每年每亩517元【含地下水费及抗旱排涝17元/亩/年】,承包金每年合计人民币:叁仟捌佰壹拾伍元肆角陆分(小写3815.46元/年);村管理服务费50元/亩/年,管理服务费每年合计人民币:叁佰陆拾玖元整,(小写:369元/年)。4、承包要求: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土地承包期限内,承包人享有对承包田的种植经营权,不得改变种植用途,不得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取土及其他破坏土地和设施行为。不允许乱搭乱建,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人承担因农作物种植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机电排灌费、水利工程水费,国家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归农户享有,如遇国家、镇、村集体需要土地时,承包人需无条件放弃承包权。5、支付方式:首次签订合同时缴纳下年全额租金,同时缴纳用地保证金。今后也采用先缴纳租金后用地的方式进行,支付时间为每年的11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土地承包费,不得拖欠。6、承包年限:4年。7、流转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 ||
交易面积 | 7.38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王俭 | ||
成交日期 | 2024-11-08 | ||
成交总金额 | *****.84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高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郭昌盛 | 联系电话 | 189*****488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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