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0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第一中学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置地美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1

1

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

1项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壹仟贰佰元整511,2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1-11 —— 2025-11-1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筒车坝路10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次季度15日内支付上月结算款项。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考核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之一。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次季度15日内支付上月结算款项。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考核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之一。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次季度15日内支付上月结算款项。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考核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之一。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次季度15日内支付上月结算款项。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考核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之一,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湖南置地美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820*****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校园水电管理与维护

一、配电管理与维护

1、负责高低压配电间管理及维护维修,全天24小时有专人值守严格按照《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高低压设备的操作。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2、负责校园内水、电的日常巡查,发现水、电故障及时维修,遇险必出,确保水、电正常供应;杜绝跑、冒、滴及偷电、漏电现象。

3、负责水电设备、消防设备检查、高压电房、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日常零星维修工作。并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校方反馈状况及报修。

4、熟悉校园基本情况,如学校消防设备、各类机电设备、水电设备分布情况等。

5、负责学校风扇等电器的保养与维护。

6、负责按季度做好水电能耗分析报告。

7、全年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师生满意度95%以上。

8、水电维护维修人员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经政审合格。

()校园保洁服务:

(1)主干道保洁:路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落叶,无砖头石块,无纸屑包装袋,无瓜皮果壳,路灯杆擦拭干净,无乱张贴,路旁指示牌、护栏、宣传橱窗擦拭干净。

(2)公共卫生间:大小便池洁净,池内无粪迹尿垢;地面干净无水迹,墙面门窗无灰尘。

(3)垃圾桶:定期冲洗,外观无污染,桶内垃圾不满溢。

(4)楼梯、门厅、公共走道。楼梯扶手,玻璃无灰尘,楼面台阶、过道、门厅无灰尘,地面整洁。墙面无鞋印字迹,墙角、顶棚无蛛丝网。

(5)室外绿化带、田径场、草坪与地面:及时清除枯枝败叶,无白色污染物等。

(6)办公室、会议室等:及时跟踪保洁,地面按要求拖洗,无烟头纸屑等杂物门窗明亮,墙角无蛛丝网,清洁时不得翻动各类文件,不可扔掉任何写有字迹的纸张,办公用品轻拿轻放。

(7)道路、广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杂物的现象;

(8)遇文明创建,大型接待,中考高考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卫保洁工作;

(9)楼栋内定期消毒、杀菌;

(10)2米以下外墙、外窗玻璃每年清洁一次。

(11)安排一名维修工对全校所有建设、道路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甲方。

(13)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

(14)公共区域的垃圾箱保洁:物业公司根据情况申请配置,费用由学校承担,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15)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垃圾分类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设备维修维护由学校负责。

(16)配合协助学校其他工作。

()校园绿化维护:

1、及时清除绿地内垃圾、杂草,保证草坪无杂草,绿地整洁、美观。

2、定期浇水、施肥、剪枝,做到树木无枯枝,确保绿化成活率98%以上。

3、配合做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绿化管理制度。

(四)体育场馆管理服务

1、负责学校体育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等场馆的日常保洁、维护。主要包括设备维护和管理,保持场地、设施的干净整洁以及活动、比赛、训练及平时的清洁服务,认真落实体育场馆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各体育场馆的正常运行。

2、每日清扫场馆地面垃圾、纸屑、烟头、落叶,用地板铲刀将地面香口胶清除,并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果皮箱、垃圾箱,保证果皮箱、垃圾箱无溢出;场馆内每周大扫1次,拖地1次,2米以下玻璃窗户打扫灰尘1次,大门玻璃擦2次;每月用棉抹布配合专用保洁剂抹桌、椅、门、窗等公共设施2次,天花板打扫蜘蛛网1次,用84消毒液拖抹地面、公共设施1次;公共卫生间每天冲洗打扫1次,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1次,每月用草酸或洁厕液除垢1次;每次活动、比赛或训练后捡果皮纸屑保洁1次。

3、各体育场馆在训练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馆。

4、活动及比赛期间必须担负起场内清洁,提前制定好清洁预案。

5、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人员的工作,在活动及比赛进行之前对相关人员进行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场内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的教育。

6、对场馆消防设备、训练仪器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活动及比赛进行之前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活动及比赛安全的进行。

7、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由学校专人负责,其它任何人禁止动用、挪用会场设施、设备。

8、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悬挂或张贴广告、标语。如发现应及时制止相关举动。

)物业服务要求

1、工作质量及时效

(1)对合同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能主动、按时完成,并能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有主人翁精神。

(2)对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反应迅速,完成任务快、质量高。

(3)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人员安全、财产安全负责;要有高度安全防范意识及防灾害意识。

(4)乙方应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2、员工风貌

(1)对乙方聘用人员的要求,持证上岗,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听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乙方所聘人员的任何纠纷均自行解决。

(2)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人员素质要求:不与服务对象发生口角、打架等不文明的行为。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个人从业素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

(4)员工内部团结合作,无影响安定团结的现象出现。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学校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不予扣除款项;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至85分(含85)每分扣除200元;85分(不含85)至80分(含80分)每分扣除300元;考核低于80分每分扣除1000元;在次季度结算时对应扣除款项后进行支付。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6.1.2制定物业公约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公约;

6.1.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安全制度;

6.1.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1.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6.1.6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

6.1.7无偿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并提供水、电等保障;

6.1.8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

6.1.9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歧视乙方员工;

6.1.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6.2.2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

6.2.3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

6.2.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6.2.5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2.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及资料。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既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7.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按照考核细则扣除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用。

7.6甲方强制干预乙方服务或管理,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认可乙方的服务及管理不达标。

7.7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及时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视甲方付款时限有权暂停服务至逾期服务费支付到位为止。

7.8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7.9如发生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坏:按照市场价格赔偿;

2、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丢失:按照市场价格赔偿;

3、因乙方责任造成其他损失:视情节进行服务费用扣除,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文明礼貌、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和合格的安全保卫工作能力。

7、对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健康状况无传染疾病,仪容合格。

8、对涉及到对外收费项目、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要求:(包括:收费办法及费用财务管理制度)无对外收费项目和其他委托项目。

9、对乙方履行报刊、邮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按时收发,准确投递,不出差错,答询耐心。

10、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学校名誉,和学校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

11、乙方员工饮食安排情况:在学校食堂就餐,费用自理,不得在校园内另外自行开火做饭。

12、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及收缴要求:公用水电费由学校承担,住户和经营户的水电费由乙方定期抄表按学校规定定价计费并收缴,及时上交学校相关部门。

13、乙方应加强物业管理,密切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开展。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筒车坝路1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栖凤路486号凯乐微谷商务中心1栋B座1311号房
法定代表人: 阮南阳 法定代表人: 饶康
委托代理人: 刘赓 委托代理人: 王赞英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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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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