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高县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高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市妙登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土地堂39号

法定代表人:曾淑容

被投诉人1: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69号

法定代表人:苏德强

被投诉人2: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

地址:高县庆符镇正大路恒远兴城四栋四楼

法定代表人:何庆生

相关供应商:宜宾市久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槽房社3幢

法定代表人: 朱顺平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4年9月5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组织开展高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第二次)招标活动,2024年9月9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高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宜宾市久顺食品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3328.71万元。

投诉事项:2024年9月9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了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县分中心就高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第二次)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宜宾市久顺食品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该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写道:“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写到食盐的制造商为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经我公司在网上查询,发现该制造商(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四川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公示的信息:注册资金为10亿元、公司从业人员有1600人、年产盐量90万吨,我公司认为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大型企业,并且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发表人为同一人:赵辉。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信息不满足“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我公司认为宜宾市久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应当取消该公司的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高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标签: 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