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结果公示
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结果公示
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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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8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196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5014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881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4/10/31 10:00:00 | ||
成交人: | 谢桃芳 | 成交价: | 0.5014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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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和06-2号商铺两处物业再次降价挂牌招租的公告 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8月5日,我中心发布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金田苑J栋1层06-2号商铺和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两处物业的挂牌招租公告。现根据委托方(惠州市东江锐元实业有限公司)要求,上述两个标的的月租金底价再次下调,再次降价后: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金田苑J栋1层06-2号商铺的月租金底价由0.5387万元降为0.4854万元人民币;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的月租金底价由0.5643万元降为0.5014万元人民币。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降价挂牌招租的公告 2024年8月5日,我中心发布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挂牌招租公告。现根据委托方(惠州市东江锐元实业有限公司)要求,该标的价格下调10%,月租金底价由0.627万元降为0.5643万元人民币,其他交易条件保持不变,项目挂牌日期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惠州市河南岸麦地南2路10号金田苑J栋1层05号商铺,出租面积66.67平方米。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标的以首年月租金6270元/月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0.01万元,竞价保证金*****元。 4、履约保证金为1.25万元。 5、租赁合同签订后,租金上浮标准:每满2年每月租金按原租金标准递增3%。 6、承租方应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改作它用。所产生的振动、噪声、气味、烟雾或者其他污染,须符合我国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 7、租赁标的交付后,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整改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施工。 8、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承租方在装修时如需拆除原始的内墙或增加内墙,须符合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出租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出租方按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转租,且转租合同内容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 10、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用途及租赁标的的性质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标的毁损、灭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政府与法律所有规定及条例。备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环境等设施及设备的正常安全工作,并承担因承租方过失所造成事故的法律后果。 12、标的按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1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租赁期间,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规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网络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16、中标方项目中标后,应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中标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中标方应在公示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凭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备案;中标方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竟租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17、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18、惠州市东江锐元实业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王女士 135*****437 |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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