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中标结果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公示标题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评标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08 16: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1-12 16: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11-08 15:31:04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405-******-04-01-******

投资项目名称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惠东县多祝镇皇思扬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1月7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土建工程、工程施工-排水工程、工程施工-绿化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如下:

1、广东富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惠州市国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广东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深圳市华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惠州市顺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广东华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顺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11月7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深圳市华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11元。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华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1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李景生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244*****02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深圳市华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中标候选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业绩情况

1、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三期建设项目标段三(新城和樾北路海绵化改造工程)施工;

2、松岗街道芙太路(洋瑞路-洋富路)新建工程;

3、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二期建设项目标段一(武德路排洪渠整治工程及城西(祥德路及云岭工业区)内涝点整治工程)施工。

异议受理部门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多祝镇平安中路68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752-*******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52-*******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飞鹅路67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8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招标人: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11-07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08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12

标签: 落保护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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