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智慧应急项目合同公示
大鹏新区智慧应急项目合同公示
大鹏新区智慧应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拟对大鹏新区智慧应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大鹏新区智慧应急项目 合同金额(元):********.36 中标供应商:深圳航天智慧城市系统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是将合同服务清单第二(一)1项LED显示屏从12.15平方米核增至13.365平方米,核增金额14.*******万元,其中的10万元由项目工程建设费支付,其余的4.*******万元由承建方在合同范围内解决。二是核减“视频接入和调用硬件设备”,具体包括视频管理1台、联网管理模块2台、综合管理模块1套,涉及金额37万元。三是核减“融合通信系统部分服务器和配套软件”,具体包括ICP操作系统9套、音视频调度服务器1套、视频平台接入服务器1套、录音录像服务器1套,涉及金额26.6万元。四是核减“一体化应急值守系统值班应急通讯服务器和配套中间件”,具体包括区值班应急通讯服务器1套、区值班通讯中间件1套、办事处应急通讯服务器3套、办事处通讯中间件3套,涉及金额30万元。五是核减“专业工作站及其配套设备”,具体包括3台指挥系统终端高配工作站主机、1台指挥系统终端图形处理工作站主机、6台指挥系统终端工作站主机、2台49寸显示器、9台27英寸曲面显示器、14套键鼠套装,总计金额22.8298万元。由于其中的9.4098万元为第一次变更中由承建方承担的设备升级费用,因此在本次核减中,工作站部分的涉及金额为13.42万元。六是核减“新区雪亮视综平台扩容服务器和配套授权”,涉及金额23万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现场环境和使用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建设效果,对大屏进行核增。此外,为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核减部分产品。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一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2号楼4楼2403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标签: 智慧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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