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类别:

服务

项目编号:

GZXS-2024-115

采 购 人: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详细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龙井路1号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851-********

代理机构: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富力中心A1栋7层

联 系 人:

王云、罗威威

联系电话:

187*****029

(2024年10月)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 项目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项目概况

第二节 技术要求

第三节 商务要求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废标条款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八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主要条款

第二节“xxxxx”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第二节 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附件: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XS-2024-115

三、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四、项目联系电话:0851-********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服务要求概述

1.《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的依据要科学、合理,需用数据例证,重点聚焦学校专业人才供给与贵州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的匹配等,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2.《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要求调研范围覆盖全校所有专业以及所有专业所对应的重点企业,调研数据要真实反映贵州省相关产业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3.《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重点考量服务贵州省“六大产业基地”以及“四新四化”。

4.采购数量:1家;

5.采购预算:******.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服务时限要求

《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应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其他事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7.无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截图。

(一)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 年11月08日上午09 时00分至2024 年11月14 日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富力中心A1栋7层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后购买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报名资料:

5.1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10时0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19日上午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富力中心A1栋7层)

十二、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小写人民币:2000.00 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

转账时需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开户名称: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801*********

十三、PPP 项目:否

十四、采购人名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龙井路1号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85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富力中心A1栋7层

项目联系人:王云、罗威威

联系电话: 187*****029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第一章 采购范围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1.《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的依据要科学、合理,需用数据例证,重点聚焦学校专业人才供给与贵州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的匹配等,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2.《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要求调研范围覆盖全校所有专业以及所有专业所对应的重点企业,调研数据要真实反映贵州省相关产业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3.《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重点考量服务贵州省“六大产业基地”以及“四新四化”。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学院统筹。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大写:肆拾壹万叁仟元整,小写:¥******.00元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五、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龙井路1号

3.联 系 人:黄老师

4.联系电话/传真:0851-********

六、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富力中心A1栋7层

3.联系人:王云、罗威威

4.联系电话/传真:187*****029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西区龙井路1号

第二节 项目要求

一、服务(货物)范围

1.《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的依据要科学、合理,需用数据例证,重点聚焦学校专业人才供给与贵州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的匹配等,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2.《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要求调研范围覆盖全校所有专业以及所有专业所对应的重点企业,调研数据要真实反映贵州省相关产业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3.《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重点考量服务贵州省“六大产业基地”以及“四新四化”。

二、服务(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需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7.无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截图。

(一)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节项目概况

一、服务要求概述

1.《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的依据要科学、合理,需用数据例证,重点聚焦学校专业人才供给与贵州省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的匹配等,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2.《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要求调研范围覆盖全校所有专业以及所有专业所对应的重点企业,调研数据要真实反映贵州省相关产业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调研原始材料。

3.《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应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重点考量服务贵州省“六大产业基地”以及“四新四化”。

《专业群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框架

一、设置业群的必要性

(一)产业发展需求分析

1.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分析

2.技能人才供给分析

(二)人口发展变化需求分析

1.人口变化特征及对学校的新需求

2.业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分析

(三)职业教育内涵需求分析

1.国家、省、市对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分析

2./中高本贯通需求分析

3.全国同类高职院校专业群对标分析

二、设置业群的可行性

(一)政府高度重视专业建设

1.国家及地方政府对专业群建设支持措施

2.主管部门的布局及对学校专业群发展要求

(二)行业企业支持学院业群发展

1.专业与产业匹配现状分析

2.专业发展基础评价

(三)学院已具备业建设发展的基础条件

1.政府的大力支持

2.丰富的办学经验

3.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4.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

5.优越的校内外实践基地

6.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

三、学院业群建设规划

(一)组群逻辑

1.专业群与产业链的对应性

2.专业群人才培养定位

3.群内专业的逻辑关联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三)建设内容与实施举措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建立新型产教融合机制

3.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4.建设一流核心课程

5.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

6.开发优质新形态教材

7.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8.构建数字化教学新生态

9.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预期成效

1.建设预期成效

2.标志性成果

(五)建设进度(分年度建设进度表)

(六)专业群经费预算(分年度经费预算表)

四、结论

(一)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总结

(二)未来发展趋势展望

附件

(一)业群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表

(二)业群专业链与产业链匹配对接表

(三)业群中高本硕及学科发展对接表

(四)业群校企合作主要区域发展规划图

(五)网络问卷结果汇总

(六)访谈结果汇总

(七)业链主级企业人才需求清单

(八)政策文件摘录


《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框架

一、调研目的

二、对象与方法

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一)国家层面业发展政策

(二)业发展政策

四、业发展及人才需求情况

(一)业发展概况(国内、)

(二)才需求情况(国内、)

五、学校自身专业发展基础

(一)学校业定位

(二)学校业发展概况

(三)学校业与业匹配现状

六、调研结论

(一)职业教育鼓励业发展方向

(二)业发展及人才需求趋势

(三)学校业优势方向

附件

(一)问卷结果汇总

(二)访谈汇总情况

《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框架

一、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专业设置原则

(二)服务定位

(三)建设目标

(四)专业布局建议

(五)师资队伍建议

(六)专业办学条件建议

(七)校企合作建议

(八)科教融汇建议

(九)招生就业建议

(十)职教出海建议

二、规划背景

(一)学校发展情况

(二)产业发展情况

(三)XX市人口发展变化特征

(四)XX市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情况

(五)技能人才供给情况

(六)全国职教本科/高职院校发展情况

三、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专业设置原则

(三)服务定位

(四)建设目标

四、专业设置中长期规划

(一)专业布局规划

(二)师资队伍规划

(三)专业办学条件规划

(四)校企合作规划

(五)科教融汇规划

(六)创新招生就业策略

(七)职教出海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三)制度保障

六、附表

(一)与全国职业本科/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对标表

(二)专业建设规划表

(三)专业设置与产业链匹配表

(四)专业匹配师资五年规划表

(五)校企合作主要区域发布规划图

(六)文献/政策统计

(七)学校资料统计


第二节 技术要求

1.两个重点专业(群)服务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服务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备注

1

项目启动

(1)确定项目工作小组;邀请1-2位职教专家、学校校企合作代表参加项目启动会;沟通调研范围与工作重点;研讨工作开展思路;制定实施计划;确定研究报告框架。

企业代表由院方遴选并邀请。

2

专业群现状及社会匹配度调研服务

(1)专业(群)现状调研服务。

——对学校两个专业群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和远程调研的覆盖群内全部专业。

(2)专业〈群)社会需求匹配度调研服务。

1)通过远程访谈或现场访谈方式,调研学校两个专业群所服务的贵州省相关产业,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

2)通过远程和现场访谈方式,调研行业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每个专业群调研机构(企业和主管部门)合计数量不少于10家

3)通过网络问卷调研学校两个专业群所服务的贵州省相关企业,每个专业群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

调研访谈单位以学校联系为主,供应商联系为辅。

3

专业(群)服务需求和可行性分析研究,以及报告编制服务

(1)针对两个专业(群)服务需求和可行性做以下分析:

1)开展贵州省内人口发展变化特征分析。

2)开展针对两个专业(群)所服务的贵州省内重点产业链分析:含链主级企业、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中介机构活动能力分析、产教融合企业情况分析,产业链人才需求分析。

3)开展两个专业(群)对应贵州省内产业技能人才供给情况分析。

4)开展两个专业(群)贵州省内专本硕培养状况分析。

5)开展两个专业(群)对应贵州省内产业技术服务供需分析。

(2)基于以上分析,针对两个重点专业群编制《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专业群(2024)高技能人才供需信息清单》。


2.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

序号

主体内容

建设内容

备注

1

项目启动

(1)确定项目工作小组;邀请1-2位职教专家、学校校企合作代表参加项目启动会;沟通调研范围与工作重点;研讨工作开展思路;制定实施计划;确定调研报告和专业规划框架。

企业代表由院方遴选并邀请。

2

学校专业现状调研

(1)校内专业(群)现状调研服务。

对学校各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走访和远程调研的专业数量达到25个,问卷调研覆盖全部专业。

(2)贵州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及人才需求现状&趋势调研。

1)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定位及贵州省千亿级产业,对相关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访谈、远程访谈或问卷调研,调研数量至少达到80家。

两个重点专业群的调研数据可以互用。调研访谈单位以学校联系为主,供应商联系为辅。

3

调研报告编制

(1)基于以上专业调研情况,编制《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

包括:市场洞察,适应力、健康度、四象限、成长空间、匹配对位。


4

《专业(群)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

(1)分析学校专业发展情况,做以下分析和设计:

1)学校专业(群)匹配产业生态圈链(含链主级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相关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集群&基地匹配论证分析。

2)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三教”改革策略设计、瞄定重点产业链中长期学徒制培养路径设计、对标新技术&新产业专业群)发展设计、现场工程师学院框架设计、专本硕贯通联合培养设计、“五金”培育。

(2)根据以上分析情况,编制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


5

项目汇报、规划论证及修订

(1)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对项目调研及规划框架设计等情况,进行项目中期汇报。

(2)在规划初稿完成后,组织供应商内部专家与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专业规划审核论证。

(3)根据论证结果对规划进行修订,直至定稿。

(4)报告定稿(含设计美化);报告胶装印刷5本。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限要求

《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应在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四、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有效期

60天

六、其他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人所有。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商务部分

序号

实质性条款

实质性要求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备注

1

服务时限要求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2

项目地点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3

付款方式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4

履约保证金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5

投标有效期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6

其他

应与商务要求相对应



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须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投标供应商及专家磋商小组理解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初 步 审 查 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1

经营资格审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7

无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截图。




8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保证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提供转账凭证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1

商务符合性

商务条款必须完全响应无偏离。




12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三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审查成员(签字):


2.评分表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

满足竞争性谈判磋商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

10分

技术分(满分45分)

服务方案

根据响应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②项目重点解析;③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④实施计划;⑤售后服务承诺;⑥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每有一项内容缺漏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3分,直至该项内容分值扣完为止。

注:以上“缺陷”是指:①项目名称错误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②虽有响应但与方案内容要求不符未按采购需求针对描述或存在描述内容过于简略、缺失不全;③表述不清晰、凭空编造、逻辑混淆错误;④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⑤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⑥工作流程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或工作进度及人员安排不合理不利于项目实施。等情形中的任一种情形。

15分

技术参数响应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服务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无负偏离的得30分;存在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5分,扣完为止。

30分

商务分(满分45分)

企业实力

1.供应商具有为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编制职业教育专业与产业匹配等相关材料经验的得10分。提供项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大型培训、研讨的组织管理经验的得5分。没有或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不给分。(提供承办或主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类培训、研讨的会议通知文件、会议新闻截图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分

业绩

1.供应商具有专业建设指导项目经验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项目经验的得5分,没有或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给分(提供项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职业学校发展规划或专业发展规划编制经验的,得5分,没有或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给分(提供项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分

人员配备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

1.项目经理:

1.1具有长期职业教育行业咨询服务经验的。

1.2具有职业教育类相关课题、论文经验的。

1.3提供有牵头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类相关课题研究的。

1.4提供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

1.5提供核心期刊发表的。

注:需提供人员经验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

2.其他人员: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名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1、上述1-2项人员不得重复,如有重复不计分。

上述1-2项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0分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4.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2024. .

专 家

专家姓名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采购人

代 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审专家(签名):






第二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 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4.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购买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

二、购买方式

按本项目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购买。

三、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变更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六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1号富力中心A1栋7层

联 系 人:王云、罗威威 联系电话:187*****029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金额

贰仟 元整(¥2000.00)。

二、交纳方式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 月 日10时前之前缴纳保证金到帐,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

(3)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以便识别对应项目。

(4)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开户名称: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370*****801*********

三、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登记。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封装的响应文件)。

二、递交地点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1栋7楼)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 份。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磋商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磋商地点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A1栋7层开标室)。

三、磋商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并将开评标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备齐全。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在等候区等候,工作人员按照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磋商。

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

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开展专题培训,指导成果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报告配图,指导成果佐证材料,指导成果鉴定,指导成果查新,指导档案管理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符合性:服务时限要求、付款方式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

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

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四、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5)编写评审报告;

(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第六节 发布成交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媒体。

代理机构根据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及相关评标结果进行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成交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结果公告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

第七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为包干价5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 名: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70*****801*********

开户行:浦发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

第八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

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投标人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对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的;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如服务等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甲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5.乙方:系指响应文件被甲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6.服务时限:系指响应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限要求

7.技术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技术要求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如果有的话)、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响应文件的“技术说明”相一致。

8.标准

8.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需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8.2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9.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9.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使用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9.3除了合同本身外,9.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1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1.税费

11.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1.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乙方负责。

12.违约终止合同

12.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乙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12.2在甲方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13.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3.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4.转让和分包

1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4.2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甲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5.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15.1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是专为甲方服务时,在相关部分报告尚未开始前变更需求或数量;

(2)在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地点;

(3)乙方提供的服务。

15.2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6.争端的解决

16.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

16.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6.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7.通知

1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17.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第二节“xxxxx”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XXXX,)的竞争性磋商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

三、服务质量要求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六、验收及评价考核

七、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八、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九、保密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一、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3)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格式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扫描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

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响应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响应文件须用A4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超过A4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A4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三、签署与封装

1. 签署: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封面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范本中注明需要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均须进行签章。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统一胶装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装入同一个的密封袋内。


附件: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年6月10日
第二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服务类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XXXXX(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 / 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2024年 月


目 录

(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报价函

(二)报价明细表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竞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二)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包含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屏证明文件等)

第三响应性文件

(一)响应内容信息

(二)竞标供应商综合证明材料

(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四)声明及承诺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2.竞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3.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第四 其他

1.竞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第一 报价文件

(一)报 价 函

一、竞标报价

1.我公司就(项目名称) 的竞标初始报价为(大写):零万零千零百零拾 元人民币,小写:元。包含专利费、人力资源费、调研费、专用工具价、培训费、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服务时限要求:。

3.项目地点:。

4.投标有效期:。

5.联合体投标:。

6.其他:。

二、递交资料

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份。

三、相关承诺

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磋商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磋商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磋商成交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竞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二)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供需研究与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元整(¥******.00)

1.《2024年度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序号

主体内容

具体内容

报价(元)

备注

1

项目启动

(1)确定项目工作小组;邀请1-2位职教专家、学校校企合作代表参加项目启动会;沟通调研范围与工作重点;研讨工作开展思路;制定实施计划;确定研究报告框架。


企业代表由院方遴选并邀请。

2

专业群现状及社会匹配度调研服务

(1)专业(群)现状调研服务。

——对学校两个专业群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和远程调研的覆盖群内全部专业。

(2)专业〈群)社会需求匹配度调研服务。

1)通过远程访谈或现场访谈方式,调研学校两个专业群所服务的贵州省相关产业,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

2)通过远程和现场访谈方式,调研行业主管部门、经济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每个专业群调研机构(企业和主管部门)合计数量不少于10家

3)通过网络问卷调研学校两个专业群所服务的贵州省相关企业,每个专业群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


调研访谈单位以学校联系为主,供应商联系为辅。

3

专业(群)服务需求和可行性分析研究,以及报告编制服务

(1)针对两个专业(群)服务需求和可行性做以下分析:

1)开展贵州省内人口发展变化特征分析。

2)开展针对两个专业(群)所服务的贵州省内重点产业链分析:含链主级企业、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中介机构活动能力分析、产教融合企业情况分析,产业链人才需求分析。

3)开展两个专业(群)对应贵州省内产业技能人才供给情况分析。

4)开展两个专业(群)贵州省内专本硕培养状况分析。

5)开展两个专业(群)对应贵州省内产业技术服务供需分析。

(2)基于以上分析,针对两个重点专业群编制《专业群建设(2024)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专业群(2024)高技能人才供需信息清单》。



小计

小写:

大写:

2.《2024年度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序号

主体内容

建设内容

报价(元)

备注

1

项目启动

(1)确定项目工作小组;邀请1-2位职教专家、学校校企合作代表参加项目启动会;沟通调研范围与工作重点;研讨工作开展思路;制定实施计划;确定调研报告和专业规划框架。


企业代表由院方遴选并邀请。

2

学校专业现状调研

(1)校内专业(群)现状调研服务。

对学校各专业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实地走访和远程调研的专业数量达到25个,问卷调研覆盖全部专业。

(2)贵州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及人才需求现状&趋势调研。

1)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定位及贵州省千亿级产业,对相关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访谈、远程访谈或问卷调研,调研数量至少达到80家。


两个重点专业群的调研数据可以互用。调研访谈单位以学校联系为主,供应商联系为辅。

3

调研报告编制

(1)基于以上专业调研情况,编制《专业(群)发展规划调研报告(2025-2030)》。

包括:市场洞察,适应力、健康度、四象限、成长空间、匹配对位。



4

《专业(群)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

(1)分析学校专业发展情况,做以下分析和设计:

1)学校专业(群)匹配产业生态圈链(含链主级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相关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集群&基地匹配论证分析。

2)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三教”改革策略设计、瞄定重点产业链中长期学徒制培养路径设计、对标新技术&新产业专业群)发展设计、现场工程师学院框架设计、专本硕贯通联合培养设计、“五金”培育。

(2)根据以上分析情况,编制学校《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



5

项目汇报、规划论证及修订

(1)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对项目调研及规划框架设计等情况,进行项目中期汇报。

(2)在规划初稿完成后,组织供应商内部专家与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专业规划审核论证。

(3)根据论证结果对规划进行修订,直至定稿。

(4)报告定稿(含设计美化);报告胶装印刷5本。



小计

小写:
大写:

共计

小写:
大写:

注:1.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竞标总价的各个服务内容组成部分的报价。

2.“报价明细表”各项服务内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中初始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第二 资格性文件

(一)竞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一式二份,正本中有一份,另一份在递交标书时,随授权代表身份证一起交验。


(二)一般资格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竞标供应商非竞标产品的制造商时还必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竞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2.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竞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关凭证。

注意: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的完税证明文件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的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必需加盖银行规定的专用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竞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特别情况: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月度完税证明时,磋商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6.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第三 响应性文件

(一)响应内容信息

技术部分

序号

实质性条款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两个重点专业(群)服务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服务

1

项目启动



2

专业群现状及社会匹配度调研服务



3

专业(群)服务需求和可行性分析研究,以及报告编制服务



2.专业(群)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服务

1

项目启动



2

学校专业现状调研



3

调研报告编制



4

《专业(群)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



5

项目汇报、规划论证及修订



商务部分

序号

实质性条款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服务时限要求



2

项目地点



3

付款方式



4

履约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



6

其他



竞标供应商:(公章)

2024年 月 日


(二)供应商综合证明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可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分表”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三)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要求及注意事项: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竞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日期:


(四)声明及承诺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竞标供应商:(公章)

声明时间:


2. 竞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竞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自愿参加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年月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 其他

1.竞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人才培养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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