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为市陡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华龙社区-交易结果公示
2024年无为市陡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华龙社区-交易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无为市陡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华龙社区 | |
项目编号 | WH810NT24SG3190(任务书编号:FS340*****241186号) | |
标段名称 | 2024年无为市陡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华龙社区 | |
标段编号 | WH810NT24SG******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陡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无为市陡沟镇陡沟街道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婷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合肥东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69 | |
项目负责人 | 童明灿(技术负责人:李旭) | |
证书编号:皖234*****9002(934*****006********)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中级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徽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08 | |
项目负责人 | 周黛(技术负责人曹厚发) | |
证书编号:皖234*****6641(FGY********)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梓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44 | |
项目负责人 | 方文慧(技术负责人尚劲松) | |
证书编号:皖234*****4374(BFZ*********)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中级工程师证) | ||
工期(天) | 4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授权人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安徽省汇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安徽天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安徽若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1.4.1要求; 5、安徽水诚建设有限公司:造价人员未见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值为0.76; 2、样本值单位:安徽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世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宏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河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基准价:*******.14。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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