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1 | 电力设施保护 | 包1 | 黑龙江华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1 |
2 | 电力设施保护 | 包2 | 双鸭山市鸿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1 |
3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包1 | 黑龙江信志先创科技有限公司 | 1 |
4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包2 | 黑龙江祥恒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 |
5 | 广告宣传服务 | 包1 | 双鸭山市天地印刷有限公司 | 1 |
6 | 技术服务 | 包1 | 大庆知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1 |
7 | 技术服务 | 包2 | 流标 | / |
8 | 技术服务 | 包3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1 |
9 | 中介服务 | 包1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 |
10 | 中介服务 | 包2 | 北京易华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 |
11 | 中介服务 | 包3 | 黑龙江德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1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双鸭山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非框架)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双鸭山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非框架)项目采购推
荐的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24DM04)
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双鸭山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次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非框架)项目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
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
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序号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序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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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电力设施保护
电力设施保护
非电网设备维保
非电网设备维保
广告宣传服务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
包1
包2
包1
包2
包1
包1
包2
包3
包1
包2
包3
黑龙江华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鸿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黑龙江信志先创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祥恒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鸭山市天地印刷有限公司
大庆知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流标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易华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黑龙江德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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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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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
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
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451-53683352
2024年11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