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昌市海南街道缸窑新村农文旅融合示范区运营合作管理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西昌市海南街道缸窑新村农文旅融合示范区运营管理项目:
中标人:成都万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10%;15%
二、其他:
一、项目概述
(一)经营范围
招商完成后,由“中选企业”与“发展公司”及缸窑社区合作社共同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
由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对区域运营合作管理项目对外招商、并进行运营管理等。运营管理合作
范围是包括:
1、原天下第一缸景区国有房屋,即:现由“发展公司”代管的房屋 28 栋,面积 4039.1㎡(最
终以实际移交的房屋栋数的测绘面积为准)及周边公共附属区域。
2、西昌市缸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项目经营性用房建筑面
积 11332.55㎡(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及公共附属区域,其中集体所有经营性用房安置面
积为 4464㎡,剩余国有部分面积为 6868.55㎡。
3、周边征收未利用土地:区域内菜市场上方已经完成征地拆迁,由海南街道办代管的 40 余
亩土地(以最终移交项目运营公司的测绘面积为准)。
(二)合作期限
1、本项目合作资产范围内的资产交由项目运营公司使用期限为 20 年(20 年为协议期,协
议期前 4 年为市场培育期,20 年期满后另行商议)。
2、期满后各股东协商确定项目运营公司是否存续。
(三)项目运营公司运营模式
由中选企业主导项目运营,负责运营项目内的各项资产招商经营,项目运营公司采用保底资
源使用费+市场对赌结合的方式对发展公司、缸窑社区合作社进行分配,同时由中选企业对
发展公司、缸窑社区合作社的保底资源使用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具体方式以各方后续所签
订协议为准。
(四)合作范围资产、资源的使用费标准
1、原天下第一缸景区国有房屋及可经营性区域。在市场培育期的 4 年内,移交房屋资源使
用费为:12 元/平方米;第 5 年至第 9 年为 16 元/平方米;从第 10 年开始每五年在前一年
度资源使用费的基础上进行递增,运营合作方按百分比进行报价。可经营性区域资源使用费
标准由各方在后续所签订协议中另行协商约定。
2、西昌市缸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 11332.55㎡。其中集体所
有经营性用房安置面积为 4464㎡,剩余国有部分面积为 6868.55㎡。在市场培育期的 4 年内,
房屋使用费为:15 元/平方米;第 5 年至第 9 年为 22 元/平方米;从第 10 年开始每五年在
前一年度资源使用费的基础上进行递增,运营合作方按百分比进行报价。(注:该部分资产
的地下室设备用房及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由项目运营公司管理维护,不计收资源使用费)。
3、菜市场上方区域拆迁形成的内 40 余亩未利用土地(最终面积以实际测绘数据为准),该
部分资产、资源使用费另行协商。
4、“海南街道缸窑新村农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中,“发展公司”完成的产业投资款
及资金占用费应由项目运营公司向“发展公司”分批支付。项目运营公司应在八年内将“发
展公司”完成的产业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支付给“发展公司”(每年支付比例为总额的 12.5%),
(其中产业投资款以建设完成后审计确定的明细金额为准 ;产业投资款的资金占用费按照
产业投资款的融资成本+150BP 标准计算,从实际完工交付项目运营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至
产业投资款全部向发展公司付清之日止)。
5、股东实缴资本固定收益(按银行同期 LPR 计算)
6、相关资源、资产使用费从 2025 年 1 月 20 日起开始计算。
二、评审专家名单:高骅、巫明竹、陈红满、余瑛、傅梅、余志涛(采购人代表)、殷德江(采
购人代表)
三、评审详情: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万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10%;15%;
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特普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报价:8%;10%
第三成交候选人:内江维尔船石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报价:8%;8%;
四、代理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5000.00 元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昌邛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海滨北路 204 号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 话:0834-86186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联 系 人: 江女士
电 话: 17778508880
电子邮件: 92600094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