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和效果监测评估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和效果监测评估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和效果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11

采购合同编号:今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 南 农 业大学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支撑和效果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3)项目内容:根据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工作方案,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等项目区实施工程(技术)进行原位监测、抽样检测(合理布局代表性样点,进行样品采集),重点测定总氮、总磷、COD等指标,分析区域内污染负荷的动态变化及减排效果;通过现场调查、数据挖掘等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效果评价报告。监测内容为1)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的水质;2)农田化肥农药用量情况调查;3)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情况调查;4)专业化统防统治情况调查;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调查;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查;7)农膜回收情况调查。

水质监测:1)畜禽养殖:在项目区水系分别选取4-6个代表性规模化养殖场和4-6个非规模化养殖场,各设置1个监测单元,测算养殖场固态与液态废弃物排放总量;取样监测养殖场治理工程的进出水口、最终入河/塘/库口(未治理前)污水中总氮、总磷和COD浓度动态变化,测算养殖场污染排放负荷、治理工程处理效果及其变化特征。每个监测单元采样3个/次,采样频率为1-2月1次,雨季适当加密。2)农田排水:在项目区选取4个监测单元,在其排水口及周边沟渠布设监测点,主要在施肥期定期采集稻田径流排水。每个监测单元采样3个/次,采样频率为1-2月1次,雨季适当加密。3)水产尾水:在项且区内选择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系统和鱼菜共生工程共4-6个水产养殖基地尾水监测点,每处尾水监测点设置一个监测单元,采样点包括到养殖区域进出水口、生态排水渠进出水口水样。每个监测单元采样3个/次,采样频率为1-2月1次,雨季适当加密。4)流域出水口:在排口设置1个定位采样点,动态监测水质变化;监测单元每次采集1-2个样品,水样的采样频率为1-2月1次,雨季适当加密。5)水质测定方法:COD采用重铭酸钾法(HJ828-2017),TP采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89),TN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一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项目技术支撑与技术服务:提供整个项目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专业技术支撑和指导。1)指导把关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建设内容的行业政策合规性。2)为项目水质处理、资源化利用等工艺、部分区域设计、技术提供理论基础及合理性建议。3)提供项目实施变更指导,对项目重要建设内容调整提出建设性建议,指导变更手续办理。4)指导项目建设验收资料架构形成、归档整理。5)指导项目监测站建设、试运行,以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设施配备。

编制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效果监测评估报告。

0

(4)项目负责人: 田昌、彭建伟,团队成员包括 荣湘民、杨勇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肆拾捌万零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11月5日,完成日期:2025年6月30日。总日历天数:约235天。如洪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未能在约定的服务时间内完工,则该合同持续执行至项目完工,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费用。

地点:洪江市

方式: 现场布点、监测采样、检测分析、数据挖掘,形成效果评估报告。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报告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1月5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_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 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 11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洪江市

甲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湖南农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杨加松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陈光辉

电话:0731-********

传真:073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农大支行

账号:18-036*****0000052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面源污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