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德岭山镇8.19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材料52024年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红旗村、乌镇村和胜利村4.8508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材料第五标段: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机械抛撒中标
2024年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德岭山镇8.19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材料52024年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红旗村、乌镇村和胜利村4.8508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材料第五标段: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机械抛撒中标
招标人名称 | 乌拉特中旗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德岭山镇8.19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材料(5) 中NK2024-012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红旗村、乌镇村和胜利村4.8508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材料第五标段:腐熟羊粪购买、拉运及机械抛撒 中NK2024-012-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中旗1号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1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 年5月30日;共计:192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2021 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持续推进盐碱化耕地改良试点项目2、翁牛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有机肥和深翻项目3、内蒙古东蒙鑫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额仑草原(军马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4、商都县农牧和科技局采购2021年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库伦乡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3.1625万亩)有机肥采购项目5、2022年达茂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补助项目7、2023 年耕地轮作工作暨推广施用有机肥项目(二次)8、2024年凉城县地地力保护(农田面源防治)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巨能肥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共计:192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生物有机肥购货合同2、生物有机肥协议书3、乌拉特后旗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4、2022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5、生物有机肥购货合同6、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人民政府2023年苹果肥力提升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一标段7、麟游县实施玉米“增密度”单产提升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合同书8、2024年乌拉特后旗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科学施肥增效、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沃力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9800 |
工期(交货期)天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共计:192日历天(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企业业绩 | 1、2022年临河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增施有机肥(合同包10)2、2021年杭锦后旗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商品有机肥(颗粒)第八标段3、五原县2023年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第一包4、2023 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购置5、商品有机肥6、202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先锋村和分水村3.2958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购置第十三标段7、商品有机肥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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