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8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浩源路21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协通众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车跃文(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418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新能源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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