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
品目
采购单位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永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0:4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景,陈煜,罗琳珊
总成交金额 ¥6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燕龙、谢宇清、巫青梅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樟城镇泗洲路1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东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一、项目编号:[******]DHZB[TP]*******

二、项目名称: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泉州市维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金峰社区笋江路325号新天美地苑4期2幢2梯3308室 678,850.00元 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

服务类(泉州市维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文件要求 678,85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罗琳珊
评审专家: 陈景 、 陈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按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50*****700*****。咨询电话:059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工作站:1.01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樟城镇泗洲路1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洪路528号16号楼2层东面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龙、谢宇清、巫青梅

电话:0591-********

福建东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野生动物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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