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0*****245730号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博仕达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浍水路交叉口创新产业园18栋4层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动力电池PACK装调与检测技术平台

品牌(如有):行云桥

规格型号:INW-BPACK-01

数量:1套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国胜、夏丽丽、张贵三、韩永刚、赵姗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22号

联系方式:187*****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联系方式:0551-********152*****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郑工

电  话:0551-********152*****880133*****887

标签: 实训基地 智能网联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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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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