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经审核,现有4895位车主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第十一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处反映。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处

电话:****************(纪委)

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5号

沈阳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以旧换新补贴第11批公示.xlsx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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