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一老一小”综合体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ALC安装工程第三次重新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兰溪市“一老一小”综合体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ALC安装工程第三次重新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一老一小”综合体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ALC)安装工程(第三次重新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兰溪聚匠建设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兰溪市“一老一小”综合体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ALC)安装工程(第三次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T-2024-*****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六、成交结果:
序号 | 项目内容 | 成交单位 | 成交价 |
1 | 兰溪市“一老一小”综合体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ALC)安装工程(第三次重新招标) | 浙江经能建设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选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溪聚匠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0579-******** 联系电话:183*****322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质疑联系人:洪妍
质疑人联系电话:0579-******** 质疑人联系电话:152*****740
采购监督部门: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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