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2024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HJJS[DY]*******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2,265,000.00元 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3,685,000.00元 承压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评审咨询服务 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 5个子项):(1)电梯生产单位 资格许可;(2)起重机械生产单 位资格许可;(3)大型游乐设施 生产单位资格许可;(4)客运索 道生产单位资格许可;(5)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资格 许可。 1、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每包最高限价规定的金额; 2、鉴定评审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鉴定评审工作过程中的企业信息、数据及结论等,不得对外 泄露。 3、根据采购方需求,在应急鉴定评审处理情况下,鉴定评审机构应及时向采购方反馈评审结论。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鉴定评审依据:鉴定评审依据所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其要求进行判定。2、鉴定评审机构接 到采购方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并且将评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书面告知申请单 位;3、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评审日期内派出鉴定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 的,应当向采购方报告;4、鉴定评审机构对其任用的鉴定评审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5、鉴定评审机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出具并向采购方提交鉴定评审报告,以满足行政许可审批需要;鉴定评审报告内容应当真实齐全、数 据准确、结论明确。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鉴定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6、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 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7、鉴定评审机构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鉴定评审档案的保管、处置工作;8、鉴定 评审机构由于虚假、错误鉴定评审结论而给被鉴定评审单位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负责 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265,000.00

采购包2(承压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评审咨询服务 承压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 5个子项):(1)锅炉生产单位 资格许可;(2)安全附件生产单 位资格许可;(3)压力容器生产 单位资格许可;(4)压力管道生 产单位资格许可;(5)气瓶生产 单位资格许可; 二、特种设备充 装单位资格许可(2个子项):( 1)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2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1、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每包最高限价规定的金额; 2、鉴定评审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鉴定评审工作过程中的企业信息、数据及结论等,不得对外 泄露。 3、根据采购方需求,在应急鉴定评审处理情况下,鉴定评审机构应及时向采购方反馈评审结论。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1、鉴定评审依据:鉴定评审依据所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其要求进行判定。2、鉴定评审机构接 到采购方委托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并且将评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书面告知申请单 位;3、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评审日期内派出鉴定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 的,应当向采购方报告;4、鉴定评审机构对其任用的鉴定评审人员负责,相关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5、鉴定评审机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出具并向采购方提交鉴定评审报告,以满足行政许可审批需要;鉴定评审报告内容应当真实齐全、数 据准确、结论明确。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鉴定评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6、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 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7、鉴定评审机构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鉴定评审档案的保管、处置工作;8、鉴定 评审机构由于虚假、错误鉴定评审结论而给被鉴定评审单位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负责 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8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晓岚
评审专家: 林志福 、 邱清友 、 毛行彬 、 滕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参考如下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服务采购费率1.5%;中标(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服务采购费率0.8%;中标(成交)金额在500-1000(万元)服务采购费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账 号:350*****707*********;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及3份纸质响应文件,2、联系开发票 059*****395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2.5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承压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鉴定评审技术服务:3.64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一及采购包二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均属有效响应;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联系方式:059*****760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筱埕镇文明路1号

联系方式:059*****3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秀敏

电话:059*****3956

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设备 技术服务 行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