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中标公告

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品目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铜山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5:18
评审专家名单 刘孝德,仇浩然,徐欢,张志刚,郭师娟
总中标金额 ¥62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寇静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1幢509、510、5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寇静
一、项目编号:JSZC-******-JSZC-G2024-0122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徐州世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913*****063******* 徐州市建国东路天成开发商办综合楼(户部商都) 1-1508室 86.19(均分制) *******.73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720******R 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1-B-3F 84.69(均分制) *******.8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第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3*****250*****X8 常州市关河西路180号恒远大厦12楼 78.98(均分制) *******.6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1:

名称: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高新区太康路南侧绿地养护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高新区太康路南侧晚樱补植与养护、草花栽植与养护、绿地养护、垃圾清运、沟塘维护、边坡修复、清理杂草、看管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6个月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采购包2:

名称: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一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采购包2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养护台账、井盖巡查等、安保、公共设施维护与修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6个月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采购包3:

名称: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二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高新区2024年公共绿地养护项目采购包3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养护台账、井盖巡查等、安保、公共设施维护与修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36个月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仇浩然、刘孝德、徐欢、张志刚、郭师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采购包1金额:*****.27元,采购包2金额:*****.81元,采购包3金额:*****.48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

2、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查婷婷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01 2楼

联系人:寇静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静

电话:0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常州第二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JSZC-******-JSZC-G2024-0122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徐州世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标签: 公共绿地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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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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