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项目
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项目
{"projectId": "5b**********b02d990-6ba5", "content": "
一、合同编号:JH24-******-*****-001-001
二、合同名称:河东保洁合同01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新城路9号
联系方式:041*****185
供应商(乙方):辽阳市万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 辽阳市 文圣区 辽阳市文圣区裕民委*****号
联系方式:150*****4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阳市机关管理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基本要求1、物业服务企业(1)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从事办公物业管理服务的能力相关要求。 (2)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物业服务公司需配备专门为本项目运行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式洗地机、手推式洗地机、吸尘吸水机等。(3)在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垃圾袋、毛巾、消毒液、拖布、扫帚等各类消耗品以及工具车、垃圾清运车等由采购人提供。2、物业服务机构与物业服务人员(1)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办公楼的现场需求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办公物业管理现场服务机构(简称“物业服务机构”),配备相应的物业服务人员(包括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2)管理人员应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男性管理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内,女性管理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内。(3)专业技术、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4)收集转运生活垃圾人员,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内;(6)物业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统一着装,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规范操作,服务中注意自身安全;(7)物业服务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3、物业管理服务要求(1)建立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及处置机制;(2) 按时完成规定的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的环境; (3)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培训,演习,并进行评价和改进;事件发生时应能立即启动相应的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5)做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6)物业公司应用计算机和科学的应用软件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190,168.72元
合同金额:5,190,168.72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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