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规定,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4〕9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我局对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和深圳市龙广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重点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为2023会计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上述3家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财务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未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准确;内部制度有待完善;履约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制度进行报销;未按规定处置资产;对下设分支机构疏于管理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已对上述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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