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吉林油田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吉林油田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4-FW-09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按照《吉林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对2025年达到招标额度的中重型车辆维修工作量进行公开招标,其他工作量参照《吉林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执行。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36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承修单位或吉林油田生产现场;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所属单位中重型车辆(包括总重≥5吨的中重型载货车、罐车、大客车、自卸车、半挂车、工程车、试井车、吊车、随车吊,各类生产、生活辅助车辆整车及钻采特车底盘)维修服务。
2.2.2标段划分:3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
第一标段(吉林油田各二级单位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有效投标人大于7家时按照中标候选人次序保留7家,淘汰剩余投标人;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7家时,采取N-1中标方式;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重新招标;出现未分配的工作量,按照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次获得工作量。
第二标段(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东部油气新能源边远地区就近碎修):按照中标候选人次序保留1家,淘汰剩余投标人。
第三标段(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红岗采油厂边远地区就近碎修):按照中标候选人次序保留1家,淘汰剩余投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
第一标段(吉林油田各二级单位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依据所属各单位上报的实际需求,工作量预计3500万元(不含税)。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220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1100万元)
排名第二的中标人:44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220万元)
排名第三的中标人:30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150万元)
排名第四的中标人:20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100万元)
排名第五的中标人:14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70万元)
排名第六的中标人:12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60万元)
排名第七的中标人:100万元(上市、未上市各50万元)
第二标段(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东部油气新能源):工作量预计60万元(不含税)。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60万元(东部油气新能源公司)
第三标段(中重型车辆维修服务,红岗采油厂):工作量预计40万元(不含税)。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40万元(红岗采油厂)
中标人中标后,中标额度为中标人工作量上限,物资设备部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下,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实际自主选择与中标人签订具体合同、开展维修业务;具体车型、数量由所属单位与选定的中标厂家确定。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3.4 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3.4.1 安全管理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即可。
3.4.2 体系认证。提供真实有效且覆盖准入范围的HSE体系认证证书(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审现场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gov.com查询复核)
3.4.3 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4.4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4.5 职业健康。提供焊工等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名单和职业健康体检记录,焊工等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或职业病。
3.4.6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4.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至少提供一份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5专业
3.5.1提供县级及以上交通运管部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
3.5.2人员:管理及维修人员总数不少于6人。提供维修人员的资格证扫描件、公司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的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5.3设备及配套场地设施
3.5.3.1投标厂房场地不得有权属纠纷。维修厂房面积≥200m2,维修厂房举架高度(高度为地面到主墙面最低点)≥6米;且厂房内必须配备至少一个地沟(长度不少于6米,宽度0.6-1米,深度不少于1米)。
自有厂房须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并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扫描件。租赁的厂房,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扫描件,以及租赁相对人的加盖公章的《土地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提供加盖自然人名章《土地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扫描件,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缴税发票扫描件。以上《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商品房需提供房屋的《买卖合同》、购买的收据(发票)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扫描件;自建房屋提供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查档证明扫描件。
投标厂房场地必须为中标后为甲方提供维修的固定场所。维修厂房要求用于车辆维修的厂房,不能用于其它用途,车辆维修的相关工具、设备置于厂房之内;展厅及其它用途房屋不能参加投标。(承诺,保留实地考察权利)
3.5.3.2必备设备:空气压缩机、汽车故障诊断仪、车轮动平衡机、轮胎轮辋拆装设备、各类油品加注及回收设备、蓄电池检查及充电设备、空调冷媒回收及加注设备、四轮定位仪、充电机等每类设备至少1台套,至少自有1台现场救援服务车辆。并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实物照片等材料,车辆提供行车证(行车证所有人为本单位名称有效)及照片。
3.5.4提供维修设备入厂检验、出厂检验制度。
3.5.5 废油处理,投标人提供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5.6 技术得分达不到技术总分的60%的投标人,不参与商务评标报价平均值计算,只进行商务报价评分计算。
3.5.7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 2024年11月18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
联 系 人:罗先生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标签: 重型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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