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农业局龙门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龙门县农业局龙门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农业局的委托,对龙门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HZ201609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其中包一龙华镇项目预算为802800元,包二蓝田瑶族乡项目预算为375200元。(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当确定为一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不能继续参与其他标段评标。本次招标依次按包一、包二的顺序进行开标与评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括龙华镇及蓝田瑶族乡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具有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5、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六、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龙门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等服务采购项目报名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提供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其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进行办理,此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止(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楼1503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楼1503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5楼1503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门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传真:****-*******
********/147*****35171.doc">招标文件下载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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