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公示
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时用地复垦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工程(GSSG4标段)营地、加工房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总面积1.8公顷,共2个地块,FK001位于潼侨镇宏村村1.5公顷,FK002位于潼湖镇榄村0.3公顷。土地复垦义务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复垦工作后于2024年8月21日向我局提交复垦验收申请,2024年9月26日我局会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和3位行业专家进行土地复垦初步验收,拟通过验收,现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生态修复与地质矿产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2-*******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来信投寄: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
地 址: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人才服务大厦5楼518室
附件:专家验收意见 .pdf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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