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电梯购买及安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电梯购买及安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2024-******

二、合同名称: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电梯购买及安装合同

三、项目编号:HT-2024-******

四、项目名称: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电梯购买及安装询价公告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水河县民政局

地址:清水河县城关镇平安街

联系方式:186*****462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拓原三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区艺术厅南街奈伦商务中心8号楼5楼

联系方式:189*****4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电梯购买 1(台) ¥154,200.00 ¥154,200.00 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签约时现行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双方约定的质 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及营业设计图,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 品出厂合格证书。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发生调整必须要 执行的,或买方提出变更适用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由此增加额外的合理的改造、 更换、调试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双方确定,如发生质量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省、直辖市一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协商不成的,提交国家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以该机构的鉴定结论作为质量争议的最终结论。卖方根据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买方按照国家制定的规范和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合同设备经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但最迟不超过本合同第五条确认出货日期起的18个月。
2 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购买电梯安装 1(台) ¥38,380.00 ¥38,380.00 安装完毕,受托方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产品的最终质量检验。受托方最终质量检验结束后,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政府的主管部门申报使用许可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中如有涉及受托方责任的整改项目,受托方需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产品竣工移交手续。政府部门监督检验中如涉及委托方责任范围内的配合、整改事项的,委托方应 立即整改,因委托方原因导致不能验收通过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产品通过政府部门监督检验后,双方办理产品竣工验收,委托方付清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受托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30日内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如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受托方有权拒绝移交设备和资料,委托方除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

合同金额: 192,5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伍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清水河县老年养护中心电梯购买及安装合同.pdf

清水河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电梯购买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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