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成交公告

“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司法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思臻、黄俊波、蔡夏生
总成交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漳州市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林先生 05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
代理机构名称 中旭置业(漳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北京路江景花园17幢05号店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0596-*******
附件:
附件1 申辉广告-中小.pdf
附件2 灿烁广告-中小.pdf
附件3 天翔印象广告-中小.pdf

一、项目编号:ZXZY-CGTP[2024]-******(招标文件编号:ZXZY-CGTP[2024]-******

二、项目名称:“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毅达世纪新城北区12幢7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天翔印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2.4”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思臻、黄俊波、蔡夏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①以合同包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司法局     

地址:林先生 0596-*******        

联系方式: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旭置业(漳州)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北京路江景花园17幢05号店面            

联系方式:小陈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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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旭置业(漳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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