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食堂配套排烟及新风系统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食堂配套排烟及新风系统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食堂配套排烟及新风系统项目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风机/其他风机

采购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丰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0: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扬、杨挺、吴吉时
总成交金额 ¥4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庄萍霞
项目联系电话 0595-********153*****368
采购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5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 1幢912-9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庄萍霞,0595-********153*****368

一、项目编号:ZXXM[2024]101(招标文件编号:ZXXM[2024]101)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食堂配套排烟及新风系统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州瑞晨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宫口运头54号

中标(成交)金额:4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泉州瑞晨厨具有限公司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大楼食堂配套排烟及新风系统项目采购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 1批 ******.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扬、杨挺、吴吉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参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100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9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 1幢912-913室            

联系方式:庄萍霞,0595-********153*****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萍霞

电 话:  0595-********153*****3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风系统 综合大楼 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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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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