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集镇丰收村同意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127.61亩
夏集镇丰收村同意组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127.61亩
乡镇(街道) | 夏集镇 | 村(社区) | 丰收村 |
组别 | 同意组 | 登记日期 | 2024-10-29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27.61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丰收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同意组,交通便利,面积127.61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新民灌河,南至同意组村庄,西至葡萄园,北至新民蟹塘。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11月20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稻麦种植。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交易底价:108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及押金10万元(抵算最后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当年的11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农田内禁抛或乱抛药水瓶和肥料袋子;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受让方每年4月1日前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3、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4、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6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喷洒农药时不得影响到周围承包田,受让方承包的农田靠近蟹塘或鱼塘的五十米范围内禁止使用无人机喷肥喷药,对我村另一承包方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一律负责,出让方概不承担。7、该项目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报名。(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80元/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联系人:胡桂林137*****535.因地块零散,情况特殊,有几户农户田在其中,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新民灌河,南至同意组村庄,西至葡萄园,北至新民蟹塘。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稻麦种植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审批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1.jpg 会议记录2.jpg |
所有权人 | 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2024-11-01 09:00至2024-11-07 11:00 | ||
报名地点 | 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1-07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4-11-08 09:30 | ||
交易地点 | 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丰收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同意组,交通便利,面积127.61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新民灌河,南至同意组村庄,西至葡萄园,北至新民蟹塘。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11月20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4年,按照4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稻麦种植。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价以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幅,交易底价:108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及押金10万元(抵算最后一年承包金),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当年的11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惠农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农田内禁抛或乱抛药水瓶和肥料袋子;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受让方每年4月1日前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3、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4、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6受让方在承包期间喷洒农药时不得影响到周围承包田,受让方承包的农田靠近蟹塘或鱼塘的五十米范围内禁止使用无人机喷肥喷药,对我村另一承包方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一律负责,出让方概不承担。7、该项目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报名。(注:该农田种植粮食,最高限价为1180元/亩.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联系人:胡桂林137*****535.因地块零散,情况特殊,有几户农户田在其中,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 ||
交易面积 | 127.6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108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1-08 09:30~2024-11-08 09: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108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徐春友 | ||
成交日期 | 2024-11-08 | ||
成交总金额 | ******.20元 | ||
补充说明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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