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钢构大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农业机械钢构大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钢构大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四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JSZX-*******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钢构大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金工空间结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业大学南门十里工业园

中标(成交)费率:97.85%

评审得分:7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钢构大棚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四次)

施工范围:1.农业机械钢构大棚项目在现有机械库西面建设一个南北48米(每间跨度6米共计8间)、东西9.4米,高度最低处不低于4.5米,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钢构大棚,四周不装护板,用于存放农业机械2.在现有机械库东南方向建设一个东西约17.7米、南北约7.7米,占地约136平方米的钢构大棚,四周装护板,用于存放粮食。

施工工期:总工期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图纸审查2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允超

执业证书信息:苏132*****011*****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国际5栋20楼,联系电话:156*****91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农业科学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 2156号  

联系方式:王勖 189*****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环宇国际5栋20楼

联系方式:徐工 156*****9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设计 农业机械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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