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推广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人民日报推广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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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院5号楼 | 1,000,000.00元 | 人民日报推广项目:*******.00元 |
采购包1(人民日报推广项目):
服务类(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人民日报推广项目 | 1、报纸广告 2、信息流图文广告 | 1、《人民日报》2个整版广告 2、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信息流图文广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项 | 1、《人民日报》2个整版广告,每个整版尺寸为48.5cm*35.2cm(高*宽),广告文字2000字以内,图片5-8张 2、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信息流图文广告,长通栏,第9条位置,广告尺寸为686*192 jpg/jpeg/png/gif,发布时间:2天 | 1,00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林大铭 |
评审专家: | 郑梅霞 、 林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5%。其中根据与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协议要求,收费费率下浮20%,且最低1000元执行。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615 1310 80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人民日报推广项目: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通过。
名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4(财务电话:0591-********)
项目联系人:徐萍珠、吴明玲、林美珍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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