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GK-202*****0009-1 采购人(全称): 天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事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天心区电政外网互联网出口带宽(含网络设备间改造与安全设备升级)租赁服务标段三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天心区电政外网互联网出口带宽(含网络设备间改造与安全设备升级)租赁服务标段三 | 网络接入服务 | 0.3G、IP数量19个+0.2G、IP数量8个出口带宽,共2条链路(含指挥视频会议备用调音台(1台);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改造、pdu扩容6个、系统版本安全加固服务、更换日志审计硬盘;6台灭火装置检测和换气。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壹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年) | 总价(元) | 备注 | 1 | 互联网出口 | 基础电信服务 | 0.3G、IP数量19个+0.2G、IP数量8个出口带宽,共2条链路(含指挥视频会议备用调音台(1台);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改造、pdu扩容6个、系统版本安全加固服务、更换日志审计硬盘;6台灭火装置检测和换气。) | 项 | 1 | 273,216.667 | 819,650.00 | 服务期限3年 | 合计金额小写(含税价):****** 元 合计金额大写(含税价):捌拾壹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0-19 —— 2027-10-1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该期为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第一次支付在第一次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90天以内支付第一年度的互联网出口的全额租赁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该期为2025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18日,第二次支付在第二次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90天以内支付第二年度的互联网出口的全额租赁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6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4,说明:该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18日,第三次支付在第三次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90天以内支付第三年度的互联网出口的全额租赁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和平路支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430*****66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技术要求 乙方应认真分析本次所需的网络情况及运行要求,充分了解网络业务应用的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服务承诺,确保在技术、服务、设备上完全满足天心区电子政务网络与安全运行的需要。 1、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1)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 (2)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40ms; (3)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1%。 2、乙方应确保网络运行的平滑过渡及故障快速恢复,可自行进行现场查勘,掌握原有网络线路的管线资源情况。 3、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4、要求供应商在其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上述相关要求。 二、服务体系要求 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其服务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组织形式 乙方具备较为完善的企业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具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2、一站式客户服务体系 乙方实行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业务开通的闭环管理,实行障碍申告受理、障碍派单、障碍处理和障碍修复回复的闭环管理。 3、服务规程 日常维护:乙方按行业惯例进行网络周期性维护,每季度向使用单位提交所租赁线路的运行质量分析报告。 网络优化:乙方根据日常维护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客户使用需求提出网络优化建议或方案,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实施网络优化。 网络割接:乙方如因自身网络原因、客户原因或其它外因需中断线路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单位,经协商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确保不能影响其正常业务。 4、应急处置机制 乙方应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的线路阻断,乙方应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乙方要制定完善的紧急障碍处理流程及应急方案,保证紧急情况下快速障碍处理,缩短障碍处理时限。 5、客户培训 乙方应免费负责客户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技术与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网络线路传输网络基础知识、网络线路维护技能等。 三、服务质量要求 1、租用带宽出口质量要求 租用的带宽出口速率必须满足招标的速率。 2、即时障碍受理和响应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做到: 提供7×24小时专用电话服务热线; 在用户申告障碍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排除障碍; 3、线路中断及质量问题的赔偿承诺。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没有在承诺时间内使线路恢复正常将承担补偿责任。 4、高质量服务能力的要求 具备满足网络高质量运行的服务管理工具,能够对多通信运营商的网络带宽流量进行负载均衡的管理,且满足天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对上网行为的管理需要。 四、服务及售后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对所有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所有租用的光路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维护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保障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3、乙方向用户方提供免费的每天24小时,一年365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最及时的故障响应,7×24小时一站式故障申告受理服务,同时提供技术业务咨询服务。乙方在报障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以确保故障点位恢复正常使用。 4、乙方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光路进行割接操作时,必须提前至少48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通知天心区智慧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割接时间不能安排在每天8:00至20:00内进行 。 5、乙方需在天心区设有专业技术队伍或分支管理机构,能及时响应故障申报。 6、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7、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8、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分三次验收,第一次验收采用一般程序,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完成线路开通并出具符合使用条件的测试报告后进行验收;第二次、第三次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协调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场地、环境、资料和施工条件,保证乙方运行维护服务的顺利进行。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所需环境(如场地、电源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授权进入机房进行问责。 (4)在服务期内,因甲方单个网点变更、位置迁移等所引起的线路和设备的迁移、撤销或变更工作等均由乙方负责;对于甲方汇聚局及以上网点搬迁,由双方酌情协商相关费用: (5)在服务期内甲方新增或新建网点的线路和设备维护纳入本项目运维服务。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 (2)在服务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免费提供24小时故障申告电话:*******, *********, 7X24小时接受甲方网络故障申告和不间断服务。 (3)乙方应保证网络的质量和带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乙方保证项目所提供的备品备件设备和供货渠道属于正规生产厂家的产品,其包装、标志完全符合原厂家的标准并有相关厂商的授权。 (5)乙方在甲方授权情况下才能进入机房进行各种设备和线路的维护工作,不能修改和获取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更不得对外泄露。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逾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在情形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违约金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支付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3)协议被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须付清所有应付的款项:否则,乙方有权追缴欠款,并按所欠费用千分之三每日的比例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4)对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使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1.0.3G、IP数量19个+0.2G、IP数量8个出口带宽,共2条链路;2、视频会议设备服务保障;3、八楼和内网机房动环监测改造进部分软硬件升级服务;4、机房消防装置维修服务。以上项目建设详细要求和说明以招标文件为准,建设内容里的设备,三年服务期满后,产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政府大院1栋9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