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第1包:雪乡至延吉、雪乡至二道白河镇
第2包:雪乡至二道白河镇、雪乡至长白山万达度假区、雪乡至延吉市、雪乡至长春市、雪乡至吉林市
2.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0日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吉林省
2.4付款方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月结车票款,采购人每月二号18:00前将上周票款以电汇的方式汇到成交供应商账户。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结算,采购人有权利终止成交供应商运营,待成交供应商缴纳结算费用后方可开通运营。采购人所售出的每张车票中,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一定的站管费。同时,采购人负责对所有在雪乡景区始发站乘车的游客进行检票验票服务,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站管费需在每周票款中扣除。
2.5成交原则: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合同包,但只能获得一个合同包的成交资格。供应商如果在两个合同包同时取得成交机会,将依据下列顺序确定成交合同包:
(1)供应商如在两个合同包同时排名第一,则按其响应函中优选合同包顺序推荐为第一候选供应商;剩余合同包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候选供应商。
(2)若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没有选择优选合同包或优选无效,评审小组将按自然数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优选合同包顺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7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响应文件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每包3000.00元(大写:叁仟圆整)
6.2采购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6.3 采购保证金提交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提交,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提交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提交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提交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7.递交响应文件的方法、截止时间及地点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方法:递交纸质文件
7.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北京时间)
7.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会议室
7.4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的开启
8.1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北京时间)
8.2开启地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会议室
9.响应文件的评审
9.1评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
9.2评审地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1.异议
供应商对本项目各环节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雪乡宾馆对过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81*****005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刘先生、王先生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2024年11月6日
一、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第1包) | ||||
二、项目编号: | 0222FW******** | ||||
三、采购内容: | 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雪乡直通车业务合作,雪乡至延吉、雪乡至二道白河镇 | ||||
四、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
六、供应商报价: |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宏鑫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同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约定的站管费 | ||||
吉林省海格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同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约定的站管费 | ||||
牡丹江市骏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同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约定的站管费 | ||||
七、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的评审建议报告,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 |||||
成交供应商: | 吉林省海格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
站管费: | 同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约定的站管费 | ||||
服务期限: | 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0日 | ||||
八、异议: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 | ||||
九、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 | 黑龙江省雪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雪乡宾馆对过 | ||||
联 系 人: | 魏先生 | ||||
电 话: | 181*****005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 ||||
联 系 人: | 刘先生、王先生 | ||||
电 话: | 0451-********、******** | ||||
业务监督: | 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 ||||
业务监督电话: | 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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