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第二批长廊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某部第二批长廊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2024-JWXZYZ-W4006

二、项目名称

某部第二批长廊建设项目

三、拆包时间

2024年11月4日19时30分

四、评审结果

共3家公司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报价文件,且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进入价格评审。

报价排序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西藏宁禾科技有限公司(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拉萨鑫鸿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西藏雅梦嘉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报价:*****.00元)。

如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宁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日(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七、质疑渠道

如报价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

八、提出质疑方式

递交纸质文件,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8*****832

2.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9*****847

2024年11月12日

,西藏,拉萨市,拉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二批长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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