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界乡王村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成交公告
洛宁县小界乡王村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95 |
2、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王村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洛宁政采磋商新(2024)0044号-1 洛宁县小界乡王村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主要内容:1)沥青混凝土 路面及花池工程;2)道路绿化栽植;3)路灯亮化工程 河南瑞之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谷营镇爪营二村17号 2,761,700.00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宁县小界乡王村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王知瑞 豫144*****01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薛冰、张东芝、马淑霞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缴纳。 |
收费金额:29,617.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
地址:洛宁县小界乡鞍桥山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159*****50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 39 号中和花园 3 幢 3-2502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标签: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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