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 | 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2462.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4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42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085588.35 元 | 建筑:4767557.86 元 安装:784512.23元 市政:1358459.14元 园林:175059.12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5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23825.01元 | 建筑:4329574.73元 安装:697356.19元 市政:1233400.54元 园林:163493.55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拟建主楼四层、附属楼两层的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基础付 15%,房屋封顶付至40%,完成总工程量 90%付至 60%,完工并验收付至 70%,竣工决算并财审付至财审价的 97%,余款(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质量期为两年,待缺陷质量期届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将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承包人应同时提供宜春市铜鼓地区本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如不及时提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进度款。(如县里有新文件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全面响应招标文件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2462.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4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42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085588.35 元 | 建筑:4767557.86 元 安装:784512.23元 市政:1358459.14元 园林:175059.12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5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23825.01元 | 建筑:4329574.73元 安装:697356.19元 市政:1233400.54元 园林:163493.55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拟建主楼四层、附属楼两层的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基础付 15%,房屋封顶付至40%,完成总工程量 90%付至 60%,完工并验收付至 70%,竣工决算并财审付至财审价的 97%,余款(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质量期为两年,待缺陷质量期届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将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承包人应同时提供宜春市铜鼓地区本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如不及时提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进度款。(如县里有新文件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全面响应招标文件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2462.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4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42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085588.35 元 | 建筑:4767557.86 元 安装:784512.23元 市政:1358459.14元 园林:175059.12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5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23825.01元 | 建筑:4329574.73元 安装:697356.19元 市政:1233400.54元 园林:163493.55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拟建主楼四层、附属楼两层的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基础付 15%,房屋封顶付至40%,完成总工程量 90%付至 60%,完工并验收付至 70%,竣工决算并财审付至财审价的 97%,余款(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质量期为两年,待缺陷质量期届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将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承包人应同时提供宜春市铜鼓地区本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如不及时提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进度款。(如县里有新文件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全面响应招标文件 | ||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优惠措施及其他条件 说 明 |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2462.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4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42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085588.35 元 | 建筑:4767557.86 元 安装:784512.23元 市政:1358459.14元 园林:175059.12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5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23825.01元 | 建筑:4329574.73元 安装:697356.19元 市政:1233400.54元 园林:163493.55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拟建主楼四层、附属楼两层的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基础付 15%,房屋封顶付至40%,完成总工程量 90%付至 60%,完工并验收付至 70%,竣工决算并财审付至财审价的 97%,余款(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质量期为两年,待缺陷质量期届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将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承包人应同时提供宜春市铜鼓地区本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如不及时提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进度款。(如县里有新文件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 ||
中标人诚 信承 诺 | 全面响应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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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工程名称 | 铜鼓县公安局温泉镇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
建筑面积 | 2462.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4层 |
工程类别 | 中标工期 | 420 日历天 | |
招 标控 制 价 | 7085588.35 元 | 建筑:4767557.86 元 安装:784512.23元 市政:1358459.14元 园林:175059.12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6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5 | |||
中 标总 造 价 | 6423825.01元 | 建筑:4329574.73元 安装:697356.19元 市政:1233400.54元 园林:163493.55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范 围 | 本项目占地面积350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拟建主楼四层、附属楼两层的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工程质量创优奖罚措 施 | |||
工 程 款支付办法 |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基础付 15%,房屋封顶付至40%,完成总工程量 90%付至 60%,完工并验收付至 70%,竣工决算并财审付至财审价的 97%,余款(尾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质量期为两年,待缺陷质量期届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将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承包人应同时提供宜春市铜鼓地区本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如不及时提供,发包人可暂缓支付进度款。(如县里有新文件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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