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洪河南林高速至京广铁路段治理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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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洪河南林高速至京广铁路段治理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防洪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安阳市龙安区洪河南林高速至京广铁路段治理工程结余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编号)

ZNTZ-2024-010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河南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银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CDUXXH31

********MA40LEKG5T

********MA3X75FJ55

评标总得分/评标权重值

84.37

82.41

75.73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76

******.07

******.27

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

崔波

王非凡

张振华

质量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控制价

******.14元

工期/服务期

60天

60天

60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人员

类别

职务

身份证号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河南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崔波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410*****820******X

二级建造师

241*****7220

2

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非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412*****900*******

二级建造师

241*****4602

3

河南银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振华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410*****890*******

一级建造师

241*****0763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

河南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浚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4年度施工一标段

浚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8日

*******.39元

2

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鲁山县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滴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第一标段)

鲁山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日

******.62元

3

河南银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废标情况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50

12.50

12.50

12.50

12.50

2

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0

11.50

11.50

11.50

11.50

3

河南银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00

5.00

5.00

5.00

5.00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河南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2.70

20.00

21.30

21.60

2

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4.50

20.00

21.40

22.00

3

河南银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5.20

20.00

21.50

23.00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1

河南容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93

84.37

2

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33

82.41

3

河南银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61

75.73

七、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5日

八、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B******

联系人:郭轩承

联系电话:0372-*******

十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防洪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常土发

电 话:156*****153

招标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戴家祥

电 话:183380071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工程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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