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封条系统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封条系统
询价单号 | RQ241*****010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10-29T17: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11-05T09:30:00.000+08: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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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JDFW(O)-2024-09-001 | 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封条系统 | 为贯彻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煤矿“电子封条”推广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应急厅的相关要求,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完成煤矿“电子封条”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公司正寻求对已建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服务,并计划对相关设备进行必要的增补。 | 1.0 | 项 | 2025-11-30T00:00:00.000+08:00 |
一、交货地址:山西晋城市高平市 寺庄镇掘山村长平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服务机构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电子封条系统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代理商投标的可以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业绩;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5、投标人须为具有此次询价项目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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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封条)询比文件.doc | *****ff22f7d0c/rfqMethod=TBQ/orgCode=E********/statusFlag=1">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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