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2024起项目

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2024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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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2024起)项目

一、合同编号: 2024ACCFN*****-001

二、合同名称: 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2024起)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4ACCFN*****

四、项目名称: 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2024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长丰县造甲乡人民政府

合同甲方编号: 113*****003******A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造甲社区街道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336******A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半岛路9号

联系方式: 159*****8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2024起)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长丰县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占地约20多亩,现采购专业养老机构负责运营管理。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特困对象优先接收,服务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升级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打造医护养一体化养老机构,健全老年人的健康养老管理和服务机制,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激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为老人提供集中照料、护理、康复、娱乐等养老服务项目并保障特困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用等支出需求,满足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积极盘活养老服务中心闲置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积极稳妥地推进运营机制改革,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供养机构运营管理水平。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拥有四幢二层104间老年公寓,320平米食堂,可容208位特困老人居住。现有特困老人40人(其中全自理20人,半失能10人,全失能10人)。老人宿舍为标准间,配备衣橱、床、床头柜、洗脸架、有线电视、呼叫器和空调等设施;每栋都有卫生间。食堂内设后堂和多功能厅,配备了可供老人们吃饭、开会、学习桌椅、互联网电视和空调等。(二)服务需求1、服务要求(1)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养老服务中心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应保留养老服务中心公益性质,优先接收造甲乡户籍特困供养对象人员,最多使用不超过100张床位用于社会养老,其余床位作为预留。不得以造甲乡养老服务中心的经营权向第三方进行转包、担保、保证、抵押或其他一切损害乡政府权益的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从事与养老属性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本项目场地从事生产、销售、经营国家规定的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食品、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为每位特困老人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给养老服务中心的常规工作,包括养老服务中心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做好养老服务中心年度民办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3)参照安徽省有关政策及养老服务规范为住养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服务,保障特困老人的吃、穿、住、医、葬、用等需求,负责院内老人一切安全责任。(4)每年至少给集中特困供养院内老人购买2次换季服装和一次床上被褥用品,每月给每位老人发放100元零花钱。(5)三餐膳食要求多样化。早餐至少包括主食和辅食(蒸发面食、油炸点心、蛋糕面包、禽蛋等)各1样以及调味菜品;中餐至少3菜(1荤2素)1汤以及主食;晚餐主食和辅食(蒸发面食、油煎食品、蛋糕面包等)各1样以及素炒、调味菜品。每周至少2天为加餐日,加餐日早餐餐标至少增加1样辅食以及牛奶、中餐增加荤菜和素菜各1样。(6)负责支付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7)特困老人医疗费用由运营公司全额承担。乡政府为特困老人购买护理保险,特困老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出院后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理赔款项直接打入运营公司提供的账号。(8)运营公司必须积极对接乡政府所在公共医疗机构,按照长丰县关于特困老人医疗分级诊疗要求安排治疗或转诊,如运营公司擅自安排特困老人到其它医疗机构治疗导致医保资金流失被查处的,所有责任由运营公司承担。如因特殊需要或紧急情况到其它医疗机构治疗的,需及时上报说明,经同意后可以安排。(9)特困老人丧葬费用由运营公司承担。(10)保障院内互联网电视、视频监控、消防设施的正常维保。(11)满足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盘活养老服务中心闲置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硬件改造(方案)所需费用报请乡政府研究,待乡政府研究后决定。(12)乡政府按季度对养老院进行督查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随时终止合同。(13)如有全自理人员实际需要评为半失能或全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需要评为全失能人员,由第三方评估公司或医疗卫生部门上门进行失能半失能评估,并且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结果和报告日期为准,按照收费标准折合到天予以支付。2、人员配备及要求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行政管理和养老服务人员架构合理,本项目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1)专业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比须达到相关标准(护理人员与半失能对象配备比例不小于1:6、护理人员与全失能对象配备比例不小于1:3、医护人员不少于1名)。(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需具有消防安全相关证书)。(4)合同签订后所有工作人员须提供健康合格证供采购人核查。(5)工作期间要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6)专职安全管理员身体健康且有敬老院5年以上管理经验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年龄限制。(7)符合采购人的其他合理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12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长丰县造甲乡 3.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7小时3分19秒

  • 市场主体提交
    2024-11-13
  • 中标人签章
    通过
    2024-11-13
    0天0小时30分
  • 市场主体提交
    通过
    2024-11-13
    0天0小时30分
  • 中标人签章
    通过
    2024-11-13
    0天0小时28分
  • 市场主体提交
    通过
    2024-11-13
    0天0小时6分
  • 中标人签章
    通过
    2024-11-13
    0天0小时25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11-13
    0天0小时22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服务 运营服务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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