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监控系统及其他设备(广电设备)中标结果
校园监控系统及其他设备(广电设备)中标结果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校园监控系统及其他设备(广电设备)中标公示 | |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 公开招标(呼公交易【2016】-政采-公开-221-01) |
二、采购人: | 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党校 |
三、采购代理机构: |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四、采购项目: | 校园监控系统及其他设备(广电设备) |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16年10月08日 |
六、监督人: | 寇家琦 |
七、成交供应商: | 内蒙古巨鹏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28000.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 | 赵春霖、王鹏、段炯、柴瑞芬、程瑞军 |
九、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 2016年11月04日至2016年11月10日 |
十、承办人: | 刘淑华承办人电话:****-******* |
说明 | |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 |
2.投诉电话 | |
(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 |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 |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 |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 |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 |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 |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 |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 |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 |
(7)质疑或投诉材料一式三份。 | |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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