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建设及服务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建设及服务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建设及服务项目第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都(宿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高新区拂晓大道与汴阳三路交叉口华瑞大厦15楼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零柒万壹仟贰佰元整(*******.00元)
评审得分:77.8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建设及服务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本项目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节点建设,根据需求建设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项目,提高医保反欺诈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构建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安徽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宿州市全量数据访问权限,实现数据共享;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协同;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协同;实现对全量业务数据的抽取、清洗和治理; 2.构建反欺诈分析模型,聚焦药店数据、异地就医、DIP 监管等领域,根据以往发现的骗保案例,提炼总结出需要重点监控的方向,并进行针对性大数据模型搭建、参数校验等,通过线索核查的方式,对模型进行反馈验证和优化训练,确保模型的精准性、适用性; 3.构建指标监测能力体系,针对各项重点领域展开监测,包括重点医药机构、重点参保人群、重点业务场景、重点违规行为等,实现对医保海量业务数据监测筛查,缩小可疑数据范围。包括参保人员监测、诊疗行为监测。 4.数据治理开发,构建医保数据资源池,将原始医保基础、服务、经办、管理数据通过数据汇聚整合形成医保数据资源池,解决数据分散、数据交换及分析统计数据源头问题。磋商文件涉及的服务范围所有内容,我公司均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要求:本项目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宿州节点建设,根据需求建设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项目,提高医保反欺诈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构建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安徽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宿州市全量数据访问权限,实现数据共享;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协同;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协同;实现对全量业务数据的抽取、清洗和治理;2.构建反欺诈分析模型,聚焦药店数据、异地就医、DIP 监管等领域,根据以往发现的骗保案例,提炼总结出需要重点监控的方向,并进行针对性大数据模型搭建、参数校验等,通过线索核查的方式,对模型进行反馈验证和优化训练,确保模型的精准性、适用性; 3.构建指标监测能力体系,针对各项重点领域展开监测,包括重点医药机构、重点参保人群、重点业务场景、重点违规行为等,实现对医保海量业务数据监测筛查,缩小可疑数据范围。包括参保人员监测、诊疗行为监测。 4.数据治理开发,构建医保数据资源池,将原始医保基础、服务、经办、管理数据通过数据汇聚整合形成医保数据资源池,解决数据分散、数据交换及分析统计数据源头问题。 1.3. 主要产出 1.3.1. 构建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建立基金监管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数据的整合、汇聚和统一管理,对数据进行清洗、过滤、统一标准化处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支持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类型采集。在医保基金监管中涉及到的数据来源有医保业务系统、数据中台、两定机构数据、互联网数据、跨部门共享数据等。 1.3.1.1. 数据安全依据不同种类数据实体(属性)的相关业务特征和管控要求,对数据在生产、传输、存储和应用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确定所需的数据对象和相关的属性,根据配置好的安全标签的等完成数据授权管理,支持数据分发工作,以及服务访问时的数据安全; 1.3.1.2. 数据管理通过建立基金监管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实现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包含数据授权管理、脱敏规则管理。1.3.1.3. 数据采集对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类型,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完成接入。基于大数据多源异构数据源适配技术,支持多种数据源的连接访问和数据集成,包括但不限于主流关系型RDBMS、MPP、Excel/CSV 文本数据源、基于 Hadoop 的大数据平台数据源以及其他多种 JDBC 数据源等。对内部、外部各种类别的数据交换共享,数据源分类管理、服务数据源的增删改查、数据源测试的可视化配置。 1.3.1.4.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主要任务是面向具体的数据内容,建立标准化的数据汇聚适配接入模式,按照提取、清洗、关联、比对、标识等规范流程进行转换处理,为上层的各类数据应用实现数据增值、数据准备、数据抽象,最终实现将数据处理流程划分为一系列的有序阶段或步骤,以便更好地组织、管理和执行数据处理任务。 1.3.1.5. 数据应用通过对数据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和优化等提升提高数据应用的质量和稳定性。 1.3.1.6. 数据汇聚通过配置前置系统模块,数据源管理,数据探查,数据读取,任务管理,数据分发,服务调度管理,接入统计等方面的技术手段,完成相关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感知数据等汇聚。 1.3.1.7. 专区协同通过建立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建设平台的互联,在系统上完成业务协同,数据协同内容,建设反欺诈数据监测专区协同,确保信息共享、协同调查、联合督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1.3.1.8. 服务方式提供一线团队驻场和二线团队远程技术支撑的方式。1.3.2. 构建反欺诈分析模型构建反欺诈分析模型,聚焦药店数据、异地就医、DIP 监管等领域,根据以往发现的骗保案例,提炼总结出需要重点监控的方向,并进行针对性大数据模型搭建、参数校验等,通过线索核查的方式,对模型进行反馈验证和优化训练,确保模型的精准性、适用性。 1.3.2.1. 药店数据筛查模型就诊购药监管卡聚集购药模型:在同时同地出现同卡群(3 张卡及以上)在一小时内集中购药的行为。一个月内在不同定点医药机构两次及以上同一卡群集中购药。就诊购药监管结算时序异常模型:定点零售药店在非常规营业时间或某一时间段内的销售数据(数量或金额)明显异常增加。就诊购药监管慢特病药品连续性异常模型:单人出现用于慢特病的 5 种及以上药品,追溯过往购药情况判断用药的持续性。就诊购药监管慢特病用药范围模型:医保结算药品是否符合治疗申报病种范围内慢特病药品。就诊购药监管超/批量购药模型:每个人单次购买单种药品的数量,结合最大服用剂量,找出购药数量明显不合理记录。就诊购药监管重复购药模型:单次流水订单中,出现药理作用相同,且非同一品种的药物。就诊购药监管分散购药模型:购药人一天内在 2 个及以上不同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同类药品就诊购药监管串换药品模型:同一定点零售药店同一时间段同一药品出现不同结算价格或同一药品销售量异常增加。进销存监管库存异常监测模型:库存异常数据分析,如:药品销售量高于进货量,药品医保结算量高于销售量等不符合逻辑情况,防范串换药等欺诈风险。 1.3.2.2. DIP 监管模型分解住院模型: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或人为将参保人员在院际之间、院内科室之间频繁转科(科室互转、医联体互转),还有拆解手术等行为。另外,出院 14 天内无正当理由再次入院也视为分解住院。分解收费模型:将诊疗服务项目实施过程分解成多个环节逐个(分别)收费,或将诊疗项目内涵中已包含的内容,单独计费,造成多收费,或为达到控费或更多结余目的而不收和少收等行为。低标入院模型:不符合入院标准或降低入院指征的住院管理行为,筛选出住院购药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大于 70%的患者。筛选出住院体检、检查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大于 70%的患者。编码高套模型:为获得更大利益,编码员填写编码过程中,以支付标准较高的诊断或手术替换支付标准较低的诊断或手术、或者上传实际未发生治疗行为的诊断或手术、编码拆分(例如联合诊断、联合手术)等行为。编码套低模型:因诊断漏填、主诊断选择错误、手术漏填、主手术选择错误等导致病案进入费用较低病种,以获得更大结余或降低超支额度等行为。费用转嫁模型:刻意将 DIP 服务包中的费用向不同支付项目间或政策漏洞转嫁等行为,DIP 病种单次费用低于 DIP 分组付费标准(10%-20%)。 1.3.2.3. 异地就医监管模型疾病费用对比分析模型:对比就医地同疾病不同参保人群(参保地人群与就医地参保人员)治疗费用及明细结构,分析统筹区内与统筹区外治疗费用差异,横向比较关注重点监测指标。就医趋势分析模型:分析各统筹区异地就医变化趋势,结合就医地医疗服务水平,关注医疗费用、基金增长异常,侧重发展医疗服务不足地方。成群结队异地就诊套刷模型模型:多个参保人数,同一医疗机构,相同时间门诊或出入院,且次数超过阈值,则认定为可疑。人聚集;病种集中;重点监控民营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冒名(死亡、虚假)就医模型:结合参保人前后一个月(不限)内就医记录,是否存在人员在参保地活动同时在就医地就诊记录,或通过比对公安、民政、人社、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信息等方式辨别是否本人就医。低标入院模型:不符合入院标准或降低入院指征的住院管理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筛选出住院药品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分别大于就医地上年度平均药占比 20%的;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筛选出住院检查、检验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分别大于就医地上年度平均值占比 20%的。过度诊疗模型:同疾病参保人住院费用大于当地参保人群次均住院费用 20%及以上;结合诊疗项目、药品数据筛查同类项目计费次数、药占比、检查占比等数据判断治疗是否合理。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住院模型:比对公安、卫健、法院、人社等部门推送的数据,筛查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工伤等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产生的医保结算费用。其他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模型:结合疾病诊断、手术和主要诊疗方式等数据,筛查美容整形、激光近视矫正、减重代谢、辅助生殖、不孕不育等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结算数据。违规行为审核模型:基于国家三大目录,依托本地智能监管审核系统筛查涉嫌违规的医疗服务行为。 1.3.2.4. 服务方式提供一线团队驻场和二线团队远程技术支撑的方式。1.3.3. 构建指标监测能力体系针对各项重点领域展开监测,包括重点医药机构、重点参保人群、重点业务场景、重点违规行为等,实现对医保海量业务数据监测筛查,缩小可疑数据范围。包括参保人员监测、诊疗行为监测。 1.3.3.1. 参保人员监测基于参保人,从个人账户、住院,特定人群维度,最终实现参保人员频繁住院监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监测、参保人员慢病人群监测目的。 1.3.3.2. 诊疗行为监测基于诊疗行为,从诊疗行为指向性、项目计费以及价格维度,最终实现诊疗行为指向性聚类监测、诊疗行为违规加价监测、诊疗行为计费项目监测、构建医保专网统一认证系统的目的。1.3.3.3. 服务方式提供一线团队驻场和二线团队远程技术支撑的方式。1.3.4. 数据治理数据治理开发,构建医保数据资源池,将原始医保基础、服务、经办、管理数据通过数据汇聚整合形成医保数据资源池,解决数据分散、数据交换及分析统计数据源头问题。 1.3.4.1. 主题库 (1)当事人类主题库人员基本信息主题库:基于人员信息、医师及医师所属机构信息、药师及药师所属机构信息、护士及护士所属机构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构建人员基本信息主题、医师信息主题、药师信息主题、护士信息主题库。机构当事人类主题库:基于机构单位信息主题、学校信息、基层医保区划信息、银行信息、定点医药机构业务信息、单位银行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构建单位基本信息主题、学校信息主题、基层医保区划主题(街道-社区,城镇-村)、银行基本信息主题、定点医药机构业务信息主题、定点机构历史基本信息主题、单位银行信息主题库。 (2)诊疗信息类主题库人员结算清单基金信息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就诊信息、人员结算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人员结算清单手术操作信息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手术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人员结算清单收费项目信息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收费项目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人员结算清单诊断信息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出院诊断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人员结算清单重症监护信息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重症监护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人员结算清单门慢门特诊疗信息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门慢门特诊疗信息、人员结算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3)医保服务及产品类主题库目录政策信息类主题库:基于目录自付比例、目录限价信息维度,构建目录自付比例信息主题、目录限价信息主题库。病种政策信息类主题:基于门慢门特病种限定医保目录、慢特病参数信息、按病种结算病种参数信息维度,构建门慢门特病种限定医保目录明细信息主题、慢特病参数信息主题、按病种结算病种参数信息主题库。 (4)协议类主题库备案协议类主题:基于门慢门特、转诊转院、异地安置、共济账户、参保人维度,构建备案协议类主题、人员门慢门特登记信息主题、人员转诊转院登记信息主题、人员异地安置登记信息主题、人员共济账户登记信息主题、职工参保信息主题、居民参保信息主题库。两定协议类主题:基于两定机构维度,构建定点机构开展病种范围信息主题、医保门慢门特病种目录表主题、医保按病种结算目录表主题库。(5)事件类主题库生育备案登记事件主题库: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定点机构基本信息、生育备案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汇聚。就诊事件类主题库:基于医保基金支出,结合就诊、结算、诊断等维度,构建灵活报销登记事件主题、生育津贴登记事件主题、就诊登记事件主题、结算登记事件主题、结算诊断信息主题、人员就诊费用明细信息主题库。个人账户事件类主题库:基于参保人个人账户,从账户返还、账户清退、共济绑定维度,构建人账户返还事件主题、个人账户清退事件主题、账户共济绑定事件主题库。月结事件类主题库:基于机构费用结算和支付计划维度,构建机构月结登记事件主题、支付计划生成事件主题库。 (6)财务管理类主题库机构清算信息类主题库:基于机构月结和医保基金拨付维度,构建机构月结信息表主题、拨付信息类主题、医保拨付汇总信息主题、医保拨付基金分项信息主题库。医保基金收入类主题库:基于医保基金缴费情况,构建单位缴费明细信息主题、职工人员缴费明细信息主题、居民缴费明细信息主题库。 1.3.4.2. 专题库个性化报表:费用分析及预警表、常患疾病分析表、医疗保险受益面分析表、按病种付费情况统计表、住院医药费用分析表、住院费用情况分析表、医疗机构情况分析表(次均费用)、医疗机构情况分析表(就诊人次)、单位参保基本情况表、单位缴费情况表、医疗救助民生工程报表。业务统计:单位参保/续保/停保业务统计、人员参保/续保/停保业务统计、省内、省外转移业务统计、公共服务各项业务统计、慢性病登记业务统计、转诊转院业务统计、异地安置登记业务统计、零星报销业务统计、生育备案业务统计、生育津贴报销业务统计。数据查询/下载:单位台账查询、单位花名册查询、单位参保信息查询、基本医疗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查询、结算信息查询、结算明细信息查询、生育津贴报销信息查询、异地安置人员账户提现信息查询、慢性病登记信息查询、慢性病定点信息查询、异地安置登记信息查询、转诊转院登记信息查询、个人账户代扣大病救助缴费信息查询、大病保险报销信息查询、人员特殊身份信息查询自定义查询:单位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单位台账自定义查询、个人台账自定义查询、结算信息自定义查询、拨付信息自定义查询。数据监测:处方流转监测(二期建设)、移动支付监测(二期建设)、贯标执行情况监测、医师药师贯标情况统计、医师药师未贯标明细下载、结算清单上传情况统计、结算清单上传质量监测、电子凭证情况监测、电子凭证激活情况统计、电子凭证使用情况统计、电子凭证未激活情况统计、电子凭证会激活名单下载。 1.3.4.3. 指标库建设指标通常以业务为中心进行组织和管理,以支持各种复杂的业务场景和分析需求,指标库是将数据进行业务化加工和转换,以生成各种针对具体业务需求的指标项,基于具体的业务场景和业务需求进行建模和开发,是实现报表动态配置生成的基础。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服务要求,我公司均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 1.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180 日历天,其中开发建设期 3 个月,试运行时间 3 个月,试运行合格后进行项目验收。 2.本项目维保为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 3 年免费驻场运维服务(驻场人员不低于 5 人)进行反欺诈模型持续优化,其中,运维团队成员具有大数据分析类或监管工作经验的相关专业人员。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郝爽(组长),李玉,马惠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0.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5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30号
联系方式:0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科长、王肖
0天1小时13分
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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