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公告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公告

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避免重复医学检查,降低患者经济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现将阳新县妇幼保健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公告如下。
一、互认原则
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二、适用范围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之间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
三、互认规则
1.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应当对有互认标识的检验检查结果予以互认。
2.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验检查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验检查,不得以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
3.对认可的外院检验检查结果应在病历中予以记录,住院患者的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保留。对于检验检查结果未予以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患者或家属复检的目的和必要性。
4.出现以下情况,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验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验检查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的;
(5)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6)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7)医学影像学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
(8)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四、互认项目和时限


检验检查类别

互认项目

互认时限

普通放射检查(13项)

数字X成像(DR):胸部、四肢及关节、脊柱(颈椎、胸椎、腰椎、骶椎)、骨盆、腹部(立位、卧位、倒立位)摄片;数字化平板乳腺摄片检查(CC、MLO位)、数字化平板乳腺断层摄影检查(CC、MLO位),必要时局部加压;上消化道造影检查;下消化道造影检查。

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时效性因病种、患者个体因素、检查类型、病情变化、临床需要等因素而异。慢性疾病的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参考时限为3个月,急性病情或快速进展的疾病互认参考时限为1周,互认时效性最终以接诊医师根据患者实 际病情来判断。

CT 检查

(21项)

头颅平扫;副鼻窦平扫(轴位及冠状位多平面重建);鼻咽部平扫+增强;颈部平扫+增强(颈部CT平扫不作为互认项目)胸部平扫(含薄层轴位像及病灶区多平面重建像);胸部平扫+增强;上腹部平扫+增强(三期动态增强);腹部平扫+增强;下腹部平扫+增强;头颈部CTA;冠脉CTA;肺动脉CTA;胸腹主CTA;左房肺静脉CTA;双肾盂输尿管膀胱 CTU;颈椎间盘CT平扫;胸椎间盘CT平扫;腰推间盘CT平扫;下肢动脉CTA;内听道CT平扫;四肢、关节CT平扫+三维重建+多平面重建。

MRI检查

(26项)

颅脑平扫;颅脑平扫+增强;垂体(平扫+动态增强);颈部(平扫);颈部(平扫+增强);脊柱平扫;脊柱平扫+增强;上腹部平扫;上腹部(平扫+动态增强);下腹部平扫;下腹部(平扫+动态增强);双髋关节);膝关节;乳腺平扫;乳腺(平扫+动态增强);颅脑MRA;颅脑MRA(增强);颅脑MRV;颅脑MRV(增强);颈部MRA;颈部MRA(增强);MRU;MRCP;内耳平扫;内耳水成像;四肢及关节(平扫)(包括肘关节、踝关节、肩关节等)

临床化学检验类

(47项)

钾、钠、氯、钙、无机磷酸盐、葡萄糖、尿素、尿酸、肌酐、总蛋白、白蛋白、总胆固醇、甘油三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淀粉酶、肌酸激酶、乳酸脱氢酶、Y-谷氨酰基转肽酶、铁、总铁结合力、镁、锂、a-羟丁酸脱氢酶、胆碱酯酶、脂肪酶、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Al、载脂蛋白B、三碘甲状原氨酸、甲状腺素、胰岛素、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癌胚抗原、甲胎蛋白、CA19-9、CA125、CA15-3、铁蛋白、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糖化血红蛋白(HbA1C)、同型半胱氨酸

钾、钠、氯、钙、镁、铁、锂、总铁结合力、无机磷酸盐、甲状腺素、三碘甲状原氨酸、胰岛素、绒毛膜促性腺激素7天;淀粉酶、脂肪酶14天;糖化血红蛋白(HbA1C)60天;其它项目30天。

临床血液体液检验类

(15项)

白细胞计数、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细胞比容、血小板计数、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凝血酶原时间测定、凝血酶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测定、国际标准化比值、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

凝血酶原时间测定、凝血酶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纤维蛋白原测定2天;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1年;其它项目3天

临床免疫学检验类

(12类)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抗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抗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抗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梅毒螺旋体抗体、抗梅毒螺旋体非特异性抗体、抗甲型肝炎病毒抗体LgM、新冠病毒LgM抗体、新冠病毒LgC抗体

30天

临床微生物学检验类(2项)

细菌鉴定、细菌药敏试验

5天

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类

(6项 )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DNA、丙型肝炎病毒核酸RNA、新冠病毒RNA 检测、沙眼衣原体核酸、解脲支原体核酸、淋球菌核酸

新冠病毒RNA 检测3天;沙眼衣原体核酸、解脲支原体核酸、淋球菌核酸7天;其它项目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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