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成交公告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WLXG磋商(2024)5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内容: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本次公司债券为目的,以达到交易所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协调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申报材料,进行市场询价。提供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公司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申报材料的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且余额包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相关事宜;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
6、服务期:自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并兑付结束,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7、服务质量:以保障采购单位顺利发行债券为目的,满足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的要求,组建承销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9、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1日
10、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成交价:为本期债券实际发行金额的0.13%/年。
服务期:自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并兑付结束,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以保障采购单位顺利发行债券为目的,满足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的要求,组建承销团。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霞、王迎迎、贾玉卿 (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5000元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文旅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西侧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624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债券承销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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