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地面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篮球场地面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某部篮球场地面项目采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TDL-JC-2024-011号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某部篮球场地面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天路弹性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爱辉路201号3幢3611室

中标(成交)金额:******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金额:30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3日

4.资格能力条件:已响应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六安市某部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大岗头佛子岭路51号(军民路)

联 系 人:刘干事

电 话:155*****780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3436号千城大厦7楼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155*****326

标签: 篮球场地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