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路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清水江路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地铁置业有限公司 的 清水江路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 已于2016年 11月2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4586.309395 中标工期:650(天) 项目负责人:李连方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152*****1311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4586.326449 中标工期:650(天) 项目负责人:洪翠兰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建筑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258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14586.331219 中标工期:650(天) 项目负责人:谢光亚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2440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11月6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小河经济开发区招标办(地址:贵阳经济开发区黄河路(汇景苑旁)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016年11月03日





标签: 综合体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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